2015年广西高考报名办法

2014-11-03 来源:

  (一)选择考试科目。

  1.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时,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者“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

  2.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理工类、艺术(理)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3.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要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

  (二)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果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持户口簿和学生证(或所在中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事项。2015年普通高考考试时考生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人员的送审材料,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应届毕业生和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以外,其它考生需提供学历、学力证书。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以“同等学力”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满3年)。

  ②至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即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和2年级在校生,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须证明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2年级在校生等)。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文凭的2013年或2014年退役的士兵报考专升本的,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退役士兵证件。同时,各设区的市应将上述审核认定后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我院一份备案。

  3.外来人员,包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有效期内的经设区的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人员,以及区内户口迁移和异地就读人员享受地域性及少数民族降分照顾政策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户口迁移人员普通高考报名和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09〕5号)和《关于解释我区户口迁移人员普通高考报名和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10〕308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社会考生”仅指“历届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两类。

  4.听力残疾考生外语听力免试证明材料。

  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各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须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送辖区内听力残疾考生免试情况报告、考生本人的申请报告及设区的市(含)以上医院或高考体检指定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

  5.有关照顾资格和贫困地区专项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所有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

  原则上,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必须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导出的信息为准,如真实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则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确定后手工更改,同时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后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个别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手工录入信息。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新办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点采集信息,报名点必须用采集到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覆盖原手工录入信息。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交由报名点采集的,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

  采集指纹信息时,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顺序进行,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每一枚指纹采集两次。其中,右手指纹为备用指纹。

  (四)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交验由校长签字认可《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附件13)。各高考报名站必须在4月20日前按照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要求导出数据并上交。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15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区体育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

  (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且统考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含全区艺术统考和校考)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全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只需参加所报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但是报名时必须选择“艺术校考”标志。

  (七)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