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高考:关于做好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考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
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专项计划批征集志愿工作将于7月10日18:00至7月11日9:00进行。专项计划批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只招收34个国家级贫困县(市)符合条件的考生,这类考生的资格审核已经完成。地方专项计划招收符合条件的农村考生,本次征集志愿时首次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需在征集志愿后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我区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等7所高校。
二、审核对象
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首次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核;在正常填报志愿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已填报过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共3243人,名单已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普通高考—公示信息”、“通知公告”栏中公布)无需再审核。
三、合格标准
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全区农村考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户籍地为区内的农村且连续满6年。
(2)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在户籍所在县高中实际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四、农村户籍界定
我区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详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2013/45.html),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城乡分类代码所表示的意义为:111表示主城区,112表示城乡结合区,121表示镇中心区,122表示镇乡结合区,123表示特殊区域,210表示乡中心区,220表示村庄。把其中的112城乡结合区、122镇乡结合区、210乡中心区和220村庄界定为农村。例如:考生A户籍地为南宁市三塘镇围村,考生B户籍地为南宁市三塘镇三塘村,考生C户籍地为南宁市青秀区新兴村,通过查询这三名考生的户籍地城乡分类代码(详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2013/45/01/02/450102101.html),考生A户籍地南宁市三塘镇围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该生界定为农村户籍;考生B户籍地南宁市三塘镇三塘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12”,该生界定为农村户籍;考生C户籍地为南宁市青秀区新兴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11”,该生界定为非农村户籍。
五、审核办法
(一)本次征集志愿首次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于7月11日12:0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核。
(二)户籍审查办法:查看考生户口薄登记的户籍地,登陆国家统计局网站对照界定考生是否属于农村户籍。
(三)学籍审查办法:考生户籍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联合查实报考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考生学籍的真实性。
(四)数据反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7月11日10:00通过考务管理平台下发需审核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并短信通知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应立即组织本市及辖区内各县进行审核,审核结束,按格式填报审核结果,于7月11日13:00前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报送资格审查结果。
六、审核要求
(一)专人负责,按时完成。由于征集志愿后资格审核时间短,为确保按时投档,各市教育局,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做好资格或审核的准备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及时完成资格审核并按时上报审核结果。
(二)随到随审,同步进行。由于考生填报志愿后即可提交证件资料申请审核,可能存在待审核名单未到、考生先到的情况,有关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应按“随到随审”的原则接待考生,复查工作可于7月10日8:00开始,待审核名单到达后再对照填报。
(三)以人为本,服务到位。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收到待审核名单后,要主动联系、提醒尚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考生,体现对考生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