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2015年专项计划批征集志愿的说明

2015-07-11

  一、征集志愿的范围

  本批次有缺额的学校和专业。其中,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等7所高校既有国家专项计划又有地方专项计划,在专项计划批的专业计划备注中标明“地方专项计划”的为地方专项计划,未标明的为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应注意区别。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应类别且有征集计划的学校和专业。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具有我区34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享受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待遇县(融安、融水、三江、龙胜、资源、隆安、马山、上林、田阳、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西林、隆林、凤山、东兰、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忻城、宁明、龙州、天等、大新、田东、昭平、富川、金秀、合山)的户籍,且连续满6年;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高一到高三连续3年学籍(在户籍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高考报名时其户籍地为区内的农村且连续满6年;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从高一到高三连续3年学籍(在户籍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农村户籍的界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详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2013/45.html),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城乡分类代码所表示的意义为:111表示主城区,112表示城乡结合区,121表示镇中心区,122表示镇乡结合区,123表示特殊区域,210表示乡中心区,220表示村庄。把其中的112城乡结合区、122镇乡结合区、210乡中心区和220村庄界定为农村。例如:考生A户籍地为南宁市三塘镇围村,考生B户籍地为南宁市三塘镇三塘村,考生C户籍地为南宁市青秀区新兴村,通过查询这三名考生的户籍地城乡分类代码(详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2013/45/01/02/450102101.html),考生A户籍地南宁市三塘镇围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该生界定为农村户籍;考生B户籍地南宁市三塘镇三塘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12”,该生界定为农村户籍;考生C户籍地为南宁市青秀区新兴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11”,该生界定为非农村户籍。

  此前,我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已对当地具有国家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核,共有37644名考生符合条件,本次征集时,我区将不再组织复查,具有国家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若此前未被录取,可直接参加征集志愿。在首轮志愿填报后,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对填报了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核,共有3243名考生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在广西招生考试网“普通高考—公示信息”、“通知公告”栏中公布,本次征集志愿时,这些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若未被录取,不用进行资格复查,直接填报征集志愿即可;除此之外,其它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后,于7月11日12:00前,携带本人户口簿、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查,逾期不再受理。投档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会对照具备资格考生名单,将符合条件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三、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高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

  四、征集志愿分数。

  征集志愿后,对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高校,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降分幅度将根据学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

  六、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1日9:00。

  七、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15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八、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缺额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上的“通知公告”、“普通高考—招生信息”栏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