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2015年本科第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说明
一、征集志愿的院校范围。
本批次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应类别且有征集计划的学校和专业。
三、征集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高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
四、征集志愿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高校,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将根据学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降分投档只对征集志愿有效。
第一次征集志愿时,由于生源不足,已有桂林理工大学(一)、广西大学(二)、广西师范大学、沈阳农业大学、石河子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降分投档。本次征集志愿降分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均有进一步降分的可能。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
六、本次征集志愿与本科第一批预科征集同时进行,征集结束后,先进行本科第一批预科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再进行本科第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七、本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15年7月19日18:00至7月20日10:00。
八、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15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九、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缺额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上的“通知公告”、“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等栏目公布。
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第二次征集计划信息表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