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二批第三次征集志愿的说明

2016-08-01

  一、征集志愿的院校范围

  本科第二批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申请不再参加征集的院校除外)。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并有相应考试科目成绩的考生均可填报。

  三、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日9:00。

  四、志愿设置和投档规则

  本次征集同样实行平行志愿,设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院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投档模式、排序规则不变。

  在前两次征集志愿中,部分缺额较大的区内外院校已降分投档,最大降分幅度超30分,具体降分投档情况,考生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的“普通高考—招生信息”栏中查阅本科第二批第一次、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分数线。第三次征集志愿时,视生源情况和学校意愿,还有可能再次降分投档。

  五、其他

  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16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专业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上的“通知公告”和“普通高考—招生信息”栏目公布。

  六、值班电话

  0771-5337942,5337943(8:00-12:00,15:00—18:00)

  18077160831(20:00-22:00,该号码仅限征集志愿期间咨询征集志愿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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