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外语口试安排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16〕43号
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便于考生和中学备考及报名,现将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外语口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可以选考普通高考外语口试。考生自愿参加,不作为统一要求。
二、考试报名
2017年普通高考外语口试报名与普通高考统考报名同时进行,直接在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勾选,不再另行组织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勾选“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勾选“小语种口试”。
三、考试形式
(一)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分为两部分:听力部分及口语部分。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形式,考试全部过程在计算机系统中完成。
(二)小语种口试。
采用“人人对话”的考试形式,由甲、乙两名主考老师与考生面对面交流进行考试。
四、考试次数及时间
2017年,我区外语口试实行一年一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至13日。
(二)小语种口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至26日。
五、成绩报告和使用方式
考生卷面分数为百分制,成绩统一采用等级制,共分A、B、C、D、E五个等级:
85分及以上为A等级;
70分~84分为B等级;
55分~69分为C等级;
40分~54分为D等级;
39分及以下为E等级。
考生成绩当年有效,不计入高考总成绩,以等级形式在考生高考档案中呈现,提供给招生院校作为外语专业和要求进行外语口试专业录取的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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