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工作的通知
琼考办〔2017〕59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7年我省的高考填报志愿工作从6月27日开始,录取工作将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由于填报志愿期间正值酷暑,全省各市县供电紧张,在录取期间,可能还会面临着强台风、雷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威胁,为更好地服务考生,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各市县教育局要树立以考生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组织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17〕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招生录取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宗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融入到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和填报志愿指导工作中,通过帮助学生了解招生政策、了解自己、了解世界发展趋势及中国崛起的现实,引导考生树立振兴中华的理想抱负,把“中国梦”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兼顾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尽量使考生个人条件与高校要求相适应。
二、加强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不仅关系到能否被所报考的高等学校顺利录取,也关系到考生未来的前途和今后所从事的职业。今年我省将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A批,给填报志愿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各市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培训经费,抓好层层培训。要采取多种方式面向所属普通中学的校领导、教导主任、高三年级长、高三班主任就招生政策规定、投档模式办法、录取程序规则以及填报志愿的方法、技巧等进行全面培训,并督促所属中学落实对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我局近日将在本局网站开辟“填报志愿指导”专栏,并委派工作人员赴市县开展填报志愿巡回指导,请各市县充分利用资源,做好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指导。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招生录取工作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教育部“30个不得”禁令行事,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不得擅自更改、泄露考生志愿信息,不得向考生或家长做不实承诺,更不得打着招办、院校旗号从事违法违规招生活动。
三、安排专人值班,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在填报志愿和录取阶段(含双休日),各市县要设立信访接待处,安排专人值班,耐心接听来电,热情接待来访,及时帮助考生解决和处理报考卡丢失、密码忘记等相关问题。录取期间要及时登录录取系统后台,了解录取工作的进程和动态,及时通知考生征集志愿,并做好各项咨询服务工作。请各市县招生办将咨询电话在6月28日前告知我局普招处(电话:65853852),届时我局将上网公布。
四、加强个人信息保密,加大防招生诈骗的预警宣传力度。要吸取往年志愿填报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醒考生注意个人信息保密。要加强录取规定、程序、办法的宣传工作,告诫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花钱可以“点招”、找人可以关照等谎言,采取各种形式加强防诈骗的预警宣传工作。
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保障。各市县招办要充分发挥高校招生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积极协调供电、通信、气象等部门,提前做好极端天气和限、停电等情况预告工作,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填报志愿期间的电力供应和网络畅通,为考生顺利填报志愿提供保障。
填报志愿期间恰逢暑假,各高级中学要从服务考生的大局出发,安排值班人员,向考生开放计算机教室,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场所。特别是在填报志愿期间,本地区大面积停电时,学校要及时通知考生到学校填报志愿。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用电、场地保障等工作。在填报志愿期间遇有技术问题,要帮助考生与我局信息处联系解决。联系电话:65850581。
六、做好建档和领取档案的工作。各市县招办和普通中学要按规定的要求及时做好各批次被录取考生的建档工作,同时安排专人接待考生领取档案的工作。
请各市县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普通高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