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7年公安司法及武装警察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的公告
我省2017年公安、司法及武装警察等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工作定于7月1日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向广大考生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已取得参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含本专科提前批)、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资格的考生(以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为准)均可参加面试。未取得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为7月1日上午8:00-11:30。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为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到与面试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大楼。
三、面试体检程序
1.面试报到。考生持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两张照片(面试时由考生交面试学校)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需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及安全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地。考生凭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进入面试学校所在楼层候考试室报到,由面试院校工作人员分批安排考生参加面试。
2.接受面试。面试工作由所报考院校的面试组负责,海南省考试局负责面试全过程的监督。候考考生根据工作人员的安排,持高考准考证到指定的面试室接受面试;面试结论实行面试单项淘汰制,考生的面试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面试结论即为不合格,不再参与下一项目的面试。
3.确定面试结果。面试结果由面试组确定并通知考生,其中不合格的由所报考院校面试组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的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由面试组统一通知考生。
4.参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面试的考生务必于7月1日上午8︰00-11︰00先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大楼406室参加心理检测后,再到6楼参加面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面试合格的考生务必于7月2日上午6︰45前(空腹、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免冠照片及体检费)到海口市滨涯路9号省公安厅机关大楼前广场集合,集中乘车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男生500元、女生600元。
四、考生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面试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参加面试。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安装无线电信息屏弊装置,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
4.考生应自觉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面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5.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予当场到复议组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