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说明

2018-06-13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195号)要求,现将我省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6.高中毕业;

  7.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四、体能测评地点

  体能测评地点设于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海口市琼山区铁龙路156号)。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同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原件(备带不少于5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及体检体测。

  2.请考生着运动装和运动鞋参加面试体检体测,不得携带手机和背包入场。

  3.在体能测评前,请考生和家长务必确认考生身体健康。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中暑、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体能测评前,请考生自行做好热身准备活动,减少测评过程中出现受伤等情况。

  5.由于面试、体测时间较长,考生可备少量便于携带的食物和饮用水保证能量。

  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