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9年高考12月13日起报名 严打户籍学籍造假等
一年一度的高考报名工作又开始了。根据省教育厅11月24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2019年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至17日。省教育厅提醒,期间考生可登录省考试局网站,凭报考卡进入高考报名系统,填报本人报名信息;网上缴纳各项考试费用时间截止于2018年12月20日17:30。
关键词:本省户籍
4类本省户籍考生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通知》指出,申请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符合相关要求。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高中阶段在我省以外的学校借读的人员(简称“省外借读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我省学校毕业,同时参加了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高中阶段的学籍,并在省教育厅办理了借读确认手续。
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06〕47号)或《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教基〔2018〕29号)规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称“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以上1至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
关键词:异地高考
符合“3个6”“2个12”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外省户口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简称“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
2、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简称“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
3、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简称“异地高考3个3”报考条件)。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简称“异地高考3个有”报考条件)。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读时间,从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18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关键词:报名时间
12月13—16日提交材料
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分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网上报名及缴费”两个步骤进行。其中,提交材料时间:2018年12月13日至16日,每天8:00-12:00、14:30-17:30。
申请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以及少年班等,下同)应于以上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地点提交报名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关键词:报名地点
“异地高考”应届考生在高中毕业学校报名
1、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本人毕业学校报名。高二年级未参加基础会考或已经参加过基础会考但要求更改基础会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还须到本人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补充办理基础会考报名手续。
2、“省外借读生”在本人小学或者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3、本省户口往届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称“中职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4、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考生,在本人就读高中毕业学校报名;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在本人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5、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本人定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申请报名。
6、我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我省)借考的申请。
关键词:网上缴纳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户考生免缴考试费
今年我省高考报名继续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各项考试费用(含普通高考、艺术专业、体育专业、体育单招文化课等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在缴费过程中考生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方可退出。
根据有关文件,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每人每科须缴纳文化课考试费38元,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另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160元,报考体育类专业全省统考的另缴纳体育类专业考试费160元。此外,报考体育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20日至21日登录高考报名系统缴纳体育单招文化课统一考试费每人每科38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低保户的考生免缴纳各项考试费用,在报名结束后市县招生办将审核确认免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核实后备案。
关键词:违规处理
户籍学籍造假要依法处理并追责
在网上报名时,所有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并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通知》强调,严格资格审查。其中,在学籍审查上,重点核清转学考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以及异地高考考生各学段在我省各学校实际就读情况。在户籍审查上,重点加强对省外迁入户口(即居民身份证号非46开头户籍)的原始入户材料、考生及监护人的法定监护关系的审查,坚决打击户口造假行为,严把高考报名户籍审查关等。
同时,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严格实行问责制。各市县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是学籍、户籍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市县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通过违规迁移的户籍学籍、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以及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