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1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工作有关事项说明
根据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21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都在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在提前批录取院校栏内填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志愿。对应、往届考生不作限制。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二)招生条件:根据司法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思想政治品德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考察合格
志愿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政治考察必须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1)考生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
(2)考生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考生本人参加邪教组织的;
(4)考生本人有吸毒、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5)家庭成员正在服刑的。
考生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官网上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1年招生政治考察表》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
2.面试合格
志愿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必须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
3.身体条件合格
志愿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2)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3)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
(4)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5)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6)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7)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4. 体能测试合格。
考生须按照相关公告、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才具备投档和录取的资格。
(三)现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统一按体检――体测――面试顺序逐项进行,检查测试项目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审定项目确定,结果实行综合评价。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结果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可当场即时复查(测)一次。
1.体检
检查项目及流程:测视力――测听力—-测是否色盲――检查是否有平趾足、斜肩、驼背――检查有无文身、驼背、明显八字步、罗圈腿、血管瘤、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等――测量身高体重,由医务人员按要求按标准逐项进行。
2.体能测试
根据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
(1)男生从俯卧撑、立定跳远、50米三个项目中自行确定两个项目测试,两项均合格视为体能测试合格;两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可进行第三个项目的测试,第三个项目合格,则体能测试合格,反之,则不合格。
(2)女生从仰卧起坐、立定跳远、50米三个项目中自行确定两个项目测试,两项均合格视为体能测试合格;两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可进行第三个项目测试,第三个项目合格,则体能测试合格,反之,则不合格。
3.面试
检查测试项目及流程:五官是否端正、面部有无明显缺陷――是否口吃、语言表达。由考官对考生进行测试提问,以确定考生是否口吃和语言表达能力,通过目测考生五官是否端正,面部有无明显缺陷。
(四)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由省司法厅政治部负责实施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应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严格按照现场要求和安排,并遵守以下事项:
1.考生务必同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原件(备带不少于5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相片),着运动装和运动鞋,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严禁携带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及考生家人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前应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琼人员和境外来琼人员接触。考生赴考场出行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乘车赴考场的,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个人卫生。考生在候考时,必须佩戴口罩,排队前后间隔不低于1米,减少人员接触。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结束后佩戴口罩迅速离开考场,严禁聚集和逗留。
3.由于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较长,考生可备少量便于携带的食物和饮用水保证能量。
4.在体能测试前,考生和家长务必确认考生身体健康。考生要严格按照体能测试场地工作人员要求,做好热身等准备活动,根据身体情况量力而行。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试中出现中暑、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结束后,由省考试局公布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名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考生的政治考察表务必于规定时间送交省司法厅政治部。逾期不交政治考察表的考生,按政治考察不合格处理。
如考生存在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或未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等情况,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