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6年关于本科第二批征集志愿的公告

2016-07-28

  今年我省本科第二批经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部分学校剩余计划。为完成本批次的招生任务,我局决定组织考生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7月27日20:00——7月28日15:00

  二、有关说明

  (一)生源不足的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及剩余招生计划数详见附表1,不列入表中的学校或专业不能填报。

  (二)处在“自由可投”(即考生档案在库)状态且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除限制报考本科第二批的考生外),均可自主决定填报本科第二批院校的征集志愿。

  (三)填报本科第二批少数民族预科班征集志愿的条件、投档程序和办法详见《2016年填报志愿指南》第5页说明。投档成绩在各有关预科招生高校的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下80分以内(见附表2)的考生,可以填报预科班志愿。填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的考生,须为经总政治部审定确认的边防军人子女,且投档成绩在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见附表2)。

  (四)在征集志愿投档时,先对本科第二批普通类招生院校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再对本省高校联合办学院校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然后对预科班的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前面的志愿如果检索后被投档,后面的志愿将不再检索。

  (五)处在“预录取”状态的考生,高校已确定录取,不再填报征集志愿,自行填报的征集志愿将不再作为投档的依据。

  (六)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本人报考卡号和报考卡密码登录我局网站的“征集志愿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填报征集志愿资格。未符合以上相应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所填报的征集志愿不作为投档的依据。

  海南省考试局

  2016年7月27日

  附表1:本科第二批征集志愿计划表 点击查看

  附表2: 本科第二批预科班分数线

本科第二批预科班分数线

填报预科班志愿的,需达到预科班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科类

各院校平行志
愿投档最低分

预科班最低
控制分数线

备注

0510

上饶师范学院

 文史类预科

577

497

 

0511

宜春学院

 文史类预科

602

522

 

0524

新余学院

 文史类预科

587

507

 

0954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文史类预科

577

497

本科二批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1016

海南医学院

 文史类预科

603

523

 

0505

景德镇陶瓷大学

 理工类预科

573

493

 

0510

上饶师范学院

 理工类预科

564

484

 

0511

宜春学院

 理工类预科

556

476

 

0512

赣南师范大学

 理工类预科

596

516

 

0524

新余学院

 理工类预科

569

489

 

0526

九江学院

 理工类预科

558

478

 

0597

烟台大学

理工类预科

602

522

本科一批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0954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理工类预科

543

463

本科二批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1016

海南医学院

 理工类预科

555

475

 

1247

西北民族大学

 理工类预科

557

477

 

1256

北方民族大学

 理工类预科

552

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