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填报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三批院校志愿的公告
2016年我省填报本科第三批院校志愿安排在7月31日至8月1日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准确填报。
一、填报时间
7月31日8:00—8月1日17:30。
考生凭本人报考卡号和报考卡密码登录我局网站“本科第三批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我局的“填报志愿系统”将自行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提交的志愿信息。
二、填报资格
现尚未被高校录取,即处于“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除限制报考本科院校的考生外),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填报本批次志愿。如果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期限内考生不填报本科第三批院校的志愿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资格。
本科第三批院校的录取工作实行先填报志愿,后根据填报志愿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数划定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有关要求
1.文史类和艺术(文)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2.理工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3.体育类的考生既可以在“体育类志愿”界面中填报在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在“理工类志愿”界面中填报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在投档时,我局将先对考生填报的体育类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在体育类检索投档时已被投出,则其理工类志愿将不再检索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在体育类检索投档时未能投出,则再对其理工类的志愿进行检索投档。
4.民族预科班的招生条件见《填报志愿指南》第5页。符合预科招生条件的考生既可以填报在本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在本科类同一界面列表内增加填报民族预科班志愿。我局在投档时将先对考生的非预科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后对预科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在非民族预科班志愿投档时被投出录取,则其预科志愿不再检索。
5.考生在本科第三批可以填报6所学校平行志愿,每所学校可以填6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填报服从或不服从专业调剂。填报服从调剂志愿者须在填报志愿系统中点击“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方框“□”,点击后显示“√”即为服从专业调剂。符合民族预科班招生条件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所报考科类,分别在文史类、理工类填报志愿界面下设的“预科志愿”栏目内填报3所招收民族预科班的学校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准确选填学校名称和专业代码。
6.考生在填报志愿期间需对个人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的,可以点击志愿信息表下的“修改”键返回志愿填报表进行修改,或者重新登录我局的“填报志愿系统”进行修改。
四、特别提醒
1.本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计划数等情况详见《填报志愿指南》第175页—217页。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务必保管好本人的报考卡号和密码,切勿泄露给他人,以防本人的志愿信息被他人篡改。
3.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为本科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或民办本科学院,学费标准较高,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本人的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切忌盲目填报。当档案投给高校以后,我局将不接受考生退档申请。
4.有些专业对身体条件有特别的要求,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要认真阅读所填报学校的招生章程,避免因专业受限而被退档。(各院校的招生章程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5.从7月30日起,我局原设在腾鹏大酒店的信访组移回省考试局院内。考生如对录取有疑问,可直接拔打我局信访咨询电话:65854367。
6.本批录取时,个别学校对高考语文、英语科目的原始分有要求,现将原始分和标准分的成绩对照表公布如下,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原始分 |
文史类标准分 |
理工类标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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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英语 |
语文 |
英语 |
|
120 |
|
691 |
|
669 |
115 |
|
675 |
|
651 |
110 |
|
658 |
|
634 |
105 |
|
644 |
|
619 |
100 |
|
630 |
|
604 |
95 |
681 |
618 |
|
591 |
90 |
|
605 |
|
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