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二志愿征集计划说明(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

2017-07-20

  一、本征集计划是本科一批和地方专项计划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的学校缺额和新增计划。考生须按照本次征集公布的院校(专业)填报,以免造成无效志愿。学校在二志愿录取时,如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有降分录取的可能,低于相应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招生院校在录取过程中有可能根据生源情况调整计划,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二、地方专项计划,是河北省属高校面向农村考生招生的专项计划,只招通过县区招办资格审查的考生,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二志愿录取工作在本科一批二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既可填报本科一批二志愿,也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二志愿。

  三、志愿征集时,操作要求和集中志愿填报时要求一致,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认真阅读《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须知》中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注意观看《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演示》中的操作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完成志愿填报。

  在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以最后一次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四、请考生高度重视登录密码的设置和保管,密码设置不要过于简单,更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以防被他人篡改志愿,影响录取。本征集计划采用PDF格式刊登,请考生使用PDF阅读器查看。

  特别提醒:本征集计划只包括计划性质、科类、批次、代号、学校(专业及专业方向)名称及计划数,各专业的其他内容(如:学制、学费、单科成绩要求及备注等)详见《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文、理)》和学校招生简章。填报前,请考生务必进行对照参考,并关注本次新注明的要求,详情可向招生院校咨询。

  附件: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二志愿征集计划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