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防范虚假招生 维护个人权益
近年来,各类虚假招生宣传和欺诈行为屡禁不止,导致学生的经济利益和受教育权益遭到损害。为此,省教育考试院梳理了虚假大学招生欺诈的特点与典型案例,并提供了识别防范招生欺诈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仔细阅读,高度警惕,严加防范,维护好个人权益。
一、虚假大学招生欺诈的特点
虚假大学俗称“野鸡大学”,是指未经教育部和地方教育部门审批,无办学资质而私自招生办学的学校,其虚假宣传和招生欺诈的基本特点和方式如下:
1.虚设网站“有名无实”。虚假大学多自建网站行骗,往往只有空壳网站而无实体学校,“打着大学的幌子”从事伪造学历文凭证书之类的招生诈骗。其网站往往抄袭正规高校往年简介并盗用其图片和文字、粘贴各种教育类新闻信息,极具欺骗性。虚假大学的名称常使用一些看似“高大上”的字样,如“中国”、“北京”、“首都”、“华北”、“华东”等,还常常含有“财经”、“管理”、“经济”等热门专业词汇,很多虚假大学的名字与正规大学高度相似,很容易被混淆。
2.分布区域集中,倾向异地招生。虚假大学在全国各省市都有分布,特别是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沿海发达城市等高校密集的区域分布比较集中。这些学校倾向于异地招生,利用外地考生和家长难以识别和求证,来欺骗一些外地特别是二三线城市高考分数较低的考生。
3.违规操作,私自招生。一些私人培训机构借与正规大学谈合作的机会,在未获得招生许可权的情况下,以正规大学的名义私下招生。还有一些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通过与企业合办的培训机构在外地私自招生,欺骗一些低分考生缴纳高额学费上学。此外,一些具有招生资质的民办高校,为招揽生源,发布虚假招生宣传信息、委托中介招生或以招收“预科班”、“签订预录取协议”等方式违规招收学历教育学生。通过上述途径入学的考生,国家将一律不予注册电子学籍和学历信息。
虚假大学在利用自建网站等进行虚假宣传的同时,还常通过混淆教育形式、谎称有“内部指标”、可以“低分高录”或利用自主招生、定向招生之名实施诈骗,要求支付高额费用;或以“录取时间紧急”为由,骗心急家长先支付定金,再邮寄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和家长在其自建网站上验证录取通知书信息,并结清尾款;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考生信息,将考生原本正常投档和录取说成是花钱打通关系,以此来索要钱财。考生和家长要特别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如何识别和防范招生欺诈行为
1.掌握高校招生基本常识。考生和家长须了解以下常识:一是普通高校招生是区别于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的一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二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是按照国家政策、院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分数和志愿,在全国统一编制的网上录取系统中进行的,并且经过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国家将一律不予注册电子学历。三是省招生委员会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四是高校招生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五是不存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外的所谓“内部指标”。
2.认真辨识网站域名和内容。经教育部批准的高等院校官方网站,域名后缀一般为“.edu.cn”,而虚假大学的网站域名多不规范,常用工商金融企业的“.com”等其他后缀,或在“.com”前加入“-edu”或“edu”以蒙骗考生和家长。其网站内容错漏百出,“公告”、“新闻”等内容常年不更新,且大多是与学校无任何关系的垃圾信息。此外,考生和家长一般都无法通过网站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上或找到学校。
3.仔细审核高校招生资格。教育部官方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每年都会公布具备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院校(包括民办高校)名单,考生和家长可通过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核对,如果学校不在名单里则极有可能是虚假大学。考生和家长也可以到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市、县(市、区)咨询服务站核实高校招生资格。
4.正确选择和填报高校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应从《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所列的高校和专业中进行选择,填报志愿前要仔细阅读我省编印的《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南》、《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报考指南》、《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和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发布的《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须知》等相关内容,并认真查阅高校招生网站,充分了解我省录取政策和规则、院校和专业信息等,正确填报志愿。
5.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录取信息。考生应通过以下几种正规途径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一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河北省招生考试信息服务网查询;二是到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咨询服务站查询;三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下载安装“掌上考试院”手机APP或注册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查询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
6.查验录取通知书真伪。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通过以下方法确认录取通知书真伪:一是将录取通知书上的信息(包括院校、专业、层次等)与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到的录取信息进行比对,或与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看两者是否一致;二是查验录取通知书寄出方是否为经教育部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且当年在河北省招生的高校;三是查验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是否为高校法人代表。四是确认是否有《录取信息确认表》,只有同时收到被录取院校寄发的《录取信息确认表》和录取通知书的,才是被正式录取的学生。
7.妥善保管个人信息。考生、家长要增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报名、志愿、录取以及个人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决不能透露给他人,且不能由他人代为填报高考志愿,防止联络方式、报考信息等泄露,被不法分子盗用和非法操控。
三、部分典型案例
1.虚设网站“有名无实”。例如“中国邮电大学”、“中国师范大学”、“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北京财经政法大学”、“北京理工科技大学”等虚假大学的名称与“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正规高校名称高度相似。
2.分布区域集中,倾向异地招生。例如在今年4月被曝光的“山东交通学院军地共建学院”虚假招生事件中,约50名考生被骗“录取”并缴纳高额学费,这些考生很多是外地考生,高考都只考了两三百分,有的高中还没毕业,就被招生骗子以各种方式骗来。到校后才发现,学校只是临时借用山东交通学院的场地,师资都没配齐,老师都是临时外聘代课。
3.违规操作,私自招生。例如北京民族大学作为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本不能以“高等院校”名义招生,但却通过其与某企业合办的“北京民族工艺学院”在外地私自招生。招生人员宣称该学院是“全日制二本”,湖南一名高三学生还没参加高考就收到了该学院“初审通过”的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