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办法确定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省招生委员会联合省公安厅确定了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办法。
一、报考资格条件
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河北(本省户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以上院校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在高考后,填报志愿前进行。
(一)考察
1.凡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打印《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
2.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打印的个人信息表、身份证、户口簿,由法定监护人办理的还需携带办理人身份证,于6月9日至6月13日17时前,到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考察申请,并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见附件1)。派出所依据个人信息表,采集考生身份信息。
3.考察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17日在省公安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ebga.gov.cn)“政务公开”窗口的“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布。
(二)签写《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
考察合格的考生,须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省公安厅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并签写《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附件2),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逐项核实确认内容,如实做出承诺。承诺不实的,考生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意外,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1.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达到报考资格条件且考察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参加面试体检(无须空腹)和体能测评。
2.考生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经身份验证通过后领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登记表》。
3.面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身体匀称。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无文身。
(6)其它:嗅觉不迟钝;两耳无重听;无口吃;身体协调。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5.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于6月19日至22日进行,具体时间为每日上午7:30-11:00,下午13:30-17:00,截止时间为22日16时。为确保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顺畅有序,按照考生报名数分市分时间段进行,具体时间将于6月17日在省公安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ebga.gov.cn)公布。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按医院核定标准缴纳体检费15元(现金),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照相机等电子设备。
6.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1号)。
7.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登记表统一由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方可有效。省公安厅于6月24日将合格考生名单在省公安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ebga.gov.cn)“政务公开”窗口的“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布。
三、填报志愿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4日18时至6月27日18时。报考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2日12时至8月4日9时。
四、录取
公安院校根据招生层次和类别分别安排在提前特殊类型批、本科提前批(A、B)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公安院校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提前特殊类型批,执行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本科专业在本科提前批A,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和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在本科提前批B,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科专业在专科提前批,执行专科批录取控制线。
本科提前批A、B一志愿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报考该院校的面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且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的考生,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招生学校负责审查录取。当每批次一志愿未完成招生任务时,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组织二志愿征集,并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放二志愿档案。
提前特殊类型批在本科提前批A一志愿发档前一志愿录取结束。一志愿未完成招生任务时,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缺额计划,组织二志愿征集,征集时间与本科提前批A二志愿征集同期进行,在本科提前批A二志愿发档前录取结束。
招生院校负责对投档但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已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特别提醒: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9653215)。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