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综合高中毕业;
(3)身体健康。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2.报考类别:
对口招生分14个专业类:旅游类、服装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烹饪类、医学类、化工类、采矿及安全工程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3.报名安排:
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报名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考生应在2010年12月1日8时至12月7日18时之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登录前需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索取注册码和密码。远程网上报名系统2010年12月7日18时关闭。2010年12月9日至13日考生须持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照相及现场信息确认等工作。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考试
对口招生考试分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考试范围及参考用书以河北省教育厅规定为准。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2.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除采矿及安全工程和学前教育类以外其他12类的考生,既要参加专业理论考试,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理论240分,专业技能测试150分。报考采矿及安全工程和学前教育类的考生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专业理论考试,专业理论390分。
除采矿及安全工程和学前教育类专业理论课与普通高考同期进行外,其他所有科类专业理论课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均同期进行,具体承办院校和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
1.对口招生考试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志愿填报以及录取等工作按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2.本简章由报名点向报考对口类专业的考生发放。
3.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