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3年高考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报考艺术、体育等专业的考生要有一定专业基础,并参加专业测试。
2.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报考对口各类的考生均要有专业基础,并参加专业考试。
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普通高考,但两者不能同时报考。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⑸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⑹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
4.按照教育部要求,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下列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或对口招生报名: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的考生;
(2)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3)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4)报考体育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5)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⑹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