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4年高职单招院校增至56所

2014-02-25 来源:

  根据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今年河北省参加单招的高职院校由去年的44所增至56所,包括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8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11所,其他院校37所(详细名单可登陆省教育厅网站查看)。通知要求,参加高职单招的各院校要拿出有办学特点的特色专业进行单招,尤其是实用技能型专业,如机械工程类、化工医药类、酒店管理类、艺术类、导游类等。

  根据通知要求,2014年河北省将进一步加强单招院校实施的单招专业与院校办学特色一致性的审核,减少综合类专业,做到偏离办学特色的专业不招或少招。在招生计划方面,各单招院校均须单列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其中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执行单招计划不超过省教育厅核准的本校总招生计划的40%,其他高职院校执行单招计划不超过省教育厅核准的本校总招生计划的30%,该计划均纳入本校2014年招生计划总数之内。各单招院校要严格执行单招计划,禁止超计划招生,对超计划录取的学生,省考试院一律不予录取备案,对未完成的单招计划可以转入普通高考招生。同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此外,河北省今年首次提出,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等职业教育单招院校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