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在河北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河北省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2014-06-02 来源:

  冀招委普〔2014〕16号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军区政治部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14年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公安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冀中公安局,定州市和辛集市招生委员会、公安局,各有关院校:

  为做好2014年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4〕167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4〕168号)精神,结合我省招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报考军队院校(不含解放军艺术学院和解放军理工大学人防系统定向招生计划,下同)、武警部队院校(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下同)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8月31日)。其中,报考军队院校(不含预备军官学员)、武警部队院校的,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截止8月31日),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且通过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招收的为预备军官学员,学员入学后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其招生对象、填报志愿、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与军队院校相同,录取同步进行。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按照院校制定的招生规定执行。

  二、填报志愿

  本科提前批A、B两个批次,均包含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志愿和其他院校(专业)志愿两部分。

  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采取估分填报的方式,通过远程网进行,时间为6月16日10时至6月17日10时。本科提前批A批次为使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及专业,本科提前批B批次为使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及专业。

  其他院校(专业)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通过远程网方式进行,时间为6月24日18时至6月27日18时。填报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志愿的考生,可在6月24日18时至6月27日18时填报本科提前批A、B其他院校(专业)志愿,也可填报其他批次院校专业志愿。

  三、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凡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按照规定内容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20日。

  政治考核由各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招生考试机构、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期间,县人民武装部会同县招生办公室、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民武装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具体负责本县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人民武装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由政治考核组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

  政治考核实行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造成退学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确定列入参加面试、体检对象

  6月24日15时前,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报考基本条件(年龄、应届考生),区分院校、文理科、男女生,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的4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列入参加面试、体检对象。其中,达到一本线以上的男考生,不受比例限制,全部列入面试、体检范围。省教育考试院将列入面试、体检范围的考生信息(含姓名、性别、考生号、毕业中学、高考分数、本科提前批A、B志愿)提供给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并下发到各县招生办公室,由各县招生办公室于6月25日12时前将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通知到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提供个人查询是否列入面试、体检范围。

  各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列入面试、体检范围考生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套打后,于6月25日10时前将《体检表》交县人民武装部,由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汇总后,于6月25日18时前报相应体检站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

  列入面试、体检范围的考生,须于6月25日18时前到县人民武装部,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询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领取《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面试、体检站。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参加面试、体检。

  五、面试、体检

  面试、体检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省教育考试院配合。全省设石家庄、唐山、保定3个面试、体检站,分别由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和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地考生具体的面试、体检点见附件(按照考生报名点所在地区分)。面试、体检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派出巡视员对各面试、体检站进行检查指导。面试、体检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9日,具体安排由各面试、体检点军分区(警备区)安排。考生参加面试、体检,需携带本人《政治考核表》、身份证、准考证及两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一)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人员从总政治部指定的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选派,必要时也可从军分区(警备区)抽调人员,面试工作人员由军分区(警备区)统一负责日常管理。军分区(警备区)应当对面试工作人员统一编组,每组3人,并指定负责人。面试组人员共同面试考生,面试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结论由各组负责人签字。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将面试结论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二)体检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体检医院由体检点的军分区(警备区)按照资质条件指定,应为军队后方医院或地方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主检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录取考生因体检原因被退学的,将按规定追究主检医师责任。体检站要对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或不合格的考生情况分类造册,不合格者须注明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三)面试、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场设置指挥组、警卫组、应急处置组,分别负责协调指挥、警戒警卫和处置意外情况等。组织面试、体检时,要对考生进行统一编组,指定专人带队,《体检表》由带队人员统一保管。除工作人员和上级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现场。要落实面试、体检结果公示制,面试、体检结束后,体检点要及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面试、体检现场均要设立考生权益申诉复议组,由军分区(警备区)、设区市教育考试院和面试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组成,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

  (四)面试、体检站对上站考生的《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区分合格、不合格两类汇总整理后,于6月29日12时前,将材料和相关数据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于6月30日14时前,将合格考生的《体检表》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扫描并导入考生电子档案。省教育考试院及时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上线考生名单(含姓名、性别、考生号、高考分数、本科提前批A、B志愿以及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综合结论),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按规定将考生报考情况通报各招生院校。

  六、录取工作

  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国防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A、B两个批次,每批先发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一志愿考生,再发其他院校(专业)一志愿考生(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已发档考生除外),同时提交院校录取。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缺额计划,组织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时,先发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二志愿考生,再发其他院校(专业)二志愿考生,同时提交院校录取。发档时,省教育考试院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综合结论合格的考生中,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当每批次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时,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志愿,并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20%向招生院校投档。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本科提前批A)的军队院校的指挥专业,经过征集,生源仍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下按照计划缺额的120%,依照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军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招生院校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高校,不得在全军统一的招生章程规定条件之外附加录取条件。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对考生政治条件、身体等有特殊要求需要退档的,需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各招生院校应严格遵守我省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借故点名录取提档比例范围之外的考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考生取舍,及时上传下载录取数据,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录取时间一个工作日的,将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与省教育考试院视情代为录取。未经全军招生办公室批准,不得将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省。

  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高校应当在录取工作结束3日内,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考生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材料以及录取名册,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按照总政治部规定的时限转递有关院校。

  各院校要提前做好远程网上录取准备工作,录取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联络畅通。我省录取现场不接待院校招生人员,招生院校可通过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做好相关信息联络工作。

  七、有关要求

  在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及录取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大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问题的发生。各军分区(警备区)、各级公安机关、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学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工作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88233),对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一经举报查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14年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体检安排表

  2.2014年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略)

  3.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计划(略)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军区政治部河北省公安厅

  2014年5月23日

  附件1

  2014年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体检安排表

地区考生

面试、体检地点

联系电话

面试、体检

时间

石家庄

石家庄面试、体检站

(具体地点由石家庄警备区指定)

031187981851

626日至629日(具体时间节点由体检点安排)

张家口

秦皇岛

唐山面试、体检站

(具体地点由唐山军分区指定)

03152068066

保定面试、体检站

(具体地点由保定军分区指定)

03125986143

地区按考生报名点所在设区市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