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高考25日起网上报名 12月1日起信息确认

2015-11-10

  记者昨日(9日)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我省2016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1月25日开始,12月1日开始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含全国统考、对口招生及各类单考单招)的考生均须通过报名采集考生报考信息、头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编排考生号,用于编排考场、建立电子档案和录取 等工作。

  11月25日网上报名12月1日信息确认

  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分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四个阶段。

  考生在2015年11月19日前(具体时间由报名点安排)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5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从主页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栏目进入“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在点击“考生登录”入口中的“普通高考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也可通过http://gkbm.hebeea.edu.cn进入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于11月29日17时前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用,远程网上报名系统11月29日17时关闭。

  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网上填写相应的考生特征。残疾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否则不能申请高考合理便利。报名信息确认及照相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照相、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须由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应准确填写本人有效联系方式,现场确认环节将不再对已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进行确认。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填写不准确的,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六类考生需参加高考报名

  根据我省相关政策,共有六类考生需要参加高考报名,分别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参加保送生 等提前单独招生 的考生;报考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的考生;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各高校少年班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统一报名,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行组织报名。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市内跨县是否可以报考,由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六类考生不具备河北高考 报名资格

  根据高考报名有关要求,六类考生不具备在河北省的报名资格,分别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学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五证

  对于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我省其他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学籍所在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由报名点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优惠加分需按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今年我省高考特别规定,对于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报名时需在网上填写相应的考生特征。拟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要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的要求进行申请。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籍青年要在现场确认是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

  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执行。拟享受其他优先录取照顾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