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2021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需要了解的招生政策
报考类型
一是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全部本科层次、分学科培养,均为师范类,实行“省来县去”招生政策,即凡具有河南省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38个设岗县。
二是“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全部本科层次、分学科培养,均为师范类,实行“市来县去”招生政策,即凡具有省辖市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本市所辖设岗县(市、区)的招生计划。
三是“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全部专科层次、全科培养,均为师范类,实行“县来县去”招生政策。
四是“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全部本科层次、分学科培养,均为师范类,实行“市来县去”招生政策,即凡具有省辖市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本市所辖设岗县(市、区)的招生计划。
招生院校
(1)承担 2021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
(2)承担2021年“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
(3)承担2021年“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承担 2021年“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郑州师范学院。
报考条件
报考四个类别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考生须是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
(1)报考“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考生需具有河南省的户籍。
(2)报考“学科教师”和“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考生需具有定向岗位所在省辖市(含所辖各县、市、区)的户籍。郑州与巩义、平顶山与汝州、新乡与长垣、南阳与邓州、商丘与永城周口与鹿邑的考生均可相互报考双方的“学科教师”和“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3)报考“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考生需具有定向岗位所在设岗县(市、区)的户籍。
考生户籍所在地以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所填报的信息为准。
考生须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同时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相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能够较好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有关政策
(1)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2)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市、区)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3)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设岗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 6 年。
征集志愿提醒
根据我省录取工作安排,“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学科教师”“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1日8:00-18:00,有志从事教育事业,未被投档且符合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选报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