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2年高考政策出炉 14类考生有加分资格

2012-05-29 来源:高考网

  今年高考14类考生有加分资格;网上填报志愿分三次进行;考生志愿分八个批次……5月16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了我省的加分政策、填报志愿的时间和批次要求等。

  高考科目仍为“3+综合”

  在高考科目方面,今年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750分。

  在高考时间方面,今年全国统考仍然在6月7、8日举行,具体来说,7日 9:00—11:30,语文考试;7日15:00—17:00,数学考试;8日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8日15:00—17:00,外语考试。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我省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考生听力部分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单独的一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参考。非听力部分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 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我省今年暂不组织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

  网上填报志愿分三次进行

  在考生志愿填报方面,今年我省仍然在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0日—28日,填报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第三次在7月6—10日,填报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志愿以保存的为准,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志愿分八个批次

  今年我省考生志愿分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等八个批次,较去年多了两个批次,增加的两个批次分别是专项计划本科批、专项计划专科批。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为:自主招生考生志愿(设在本科一批):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须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

  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

  艺术类考生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又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重新在网上填报1-6个平行的高校志愿(艺术类征集志愿除外),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14类考生有加分资格

  在考生加分资格方面,今年有14类考生有加分资格,较去年增加了一类。

  今年10类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其中第8、9、10三类不限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这10类分别为:

  (1)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6)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7)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在报考当年经省招委专项测试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者;(8)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9)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10)烈士子女。

  2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少数民族考生;(2)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