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军招飞全面检测流程
1、海军招飞办负责组织全面检测工作。海军招飞办和海军总医院海空勤体检中心共同组成全面检测工作组(通常在当年的2-4月份进行)。全面检测工作计划由海军招飞办和省市招生办商定实施。
2、检测计划由招飞办通知市 (地)招生办,按计划组织学生上站检测。
3、海军招飞办公室负责学生和老师的报名、接待工作。上站学生由区(县)招生办带队,并负责学生安全和淘汰学生的思想工作。学生必须带《海军招飞检测证》、《预选合格对象登记表》、《预选合格学生飞行心理品质情况调查表》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老师的食宿费由海军招飞办予以报销)。
4、组织实施。全面检测工作程序通常为:报到——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政治审查——报销路费。检测中单项不合格者,即中止检测。
5、学生体检顺序由体检主检室安排。身体检测结束后,合格者进入心理品质检测,不合格者到报名室办理离站手续。
6、心理品质检测顺序由招飞办心理品质检测科安排。检测项目、方法和注意事项主要通过录像、图解等说明。学生检测结束后,经综合评定做出结论,合格者进入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到报名室办理离站手续。
7、政治审查由招飞办政审科负责。审核《预选合格对象登记表》;了解学生和家庭及社会关系情况,确定政审线索;核实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交待撰写《本人历史思想自传》和《态度表》。
8、检测站的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由招飞办管理科负责。保障工作人员、学生、老师食宿、交通及各种费用的核销工作。
9、全面检测结束后,将合格学生名单提供给省市招生办和公安部门,通知各级教育招生部门和学校做好合格学生的“保苗”工作。
10、招飞办对全面检测情况进行总结并呈报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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