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现本科高校一校一章程格局

2017-04-17

  近日,省教育厅核准发布了齐齐哈尔大学等11所高等学校章程。自2015年3月核准发布东北农业大学等3所高校章程以来,经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省教育厅先后分3批次核准发布了23所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章程。自此,全省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章程全部完成核准发布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格局。

  高校章程是由大学的权力机构为保证大学独立地位,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教育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大学组织性质和基本权利的并且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治校总纲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全国公办本科高校都要建立大学章程。

  2014年,我省全面启动高校章程建设工作,积极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为做好我省省属本科高校章程核准工作,我省成立了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省教育厅制定了《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对章程核准的程序与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组织召开章程建设培训会议,指导高校开展章程建设。

  据介绍,我省完成核准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章程,形式规范,内容要素比较完备,符合法定要求,并与各校的办学水平和发展定位相适应。很多学校的章程在学校历史沿革、发展愿景、办学宗旨、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的规定都体现了自身特色,并将在办学实践中形成的制度、经验等进行了总结、概括,凝聚和反映了改革成果,是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落实高校章程,需要有关部门和高校领导在思想上真正树立起依法依章程治校的观念,更需要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的促进和监督。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结合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高校章程实施工作,完善高校内部治理,努力推动形成政府依章程管理、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社会依章程监督和评价的高等教育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