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
12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了《黑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主要从2017年高考报名、考生档案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填报志愿政策等几个方面做了相关规定。今年,我省依旧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分三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分6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详细《规定》可登录“龙招港”查看。
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考试时间表由教育部统一发布。我省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院校作为录取参考,外语科试卷仍分为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听力分值为30分,笔试分值为120分,考生笔试成绩(满分120分)×1.25后的成绩作为考生高考外语科成绩(满分150分),计入总分。我省高考英语、俄语、日语科目进行听力考试。听力考试安排在外语考试开始时进行。我省全国统考答卷实行计算机网上评阅。
报考高校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课考试。报考高校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术科考试。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体育术科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报考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专项考试。
高考成绩公布后分三次网报志愿
我省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分三次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参加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的考生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院校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第三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三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凡参加少年班考试的考生以及被高校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准填报高考志愿。文史类与理工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之间不允许跨科类兼报。批次所设志愿投档结束后,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并公开征集志愿。
文史类和理工类分六批次录取
我省录取批次划分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分6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军队(国防生)、公安、司法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设2个高校梯度志愿。招飞高校,空飞和民飞各设1个高校志愿。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高校。设1个高校志愿。
2.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选拔(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设1个高校志愿。A段:重点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点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B段:重点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
3.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A段:一般本科高校。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B段:一般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
4.本科第三批次录取的高校:A段: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B段: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
5.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公安高职(专科)院校和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航海类专业以及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
6.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A段:部分普通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专科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B段: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
注: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各设5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照顾政策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投档(按照志愿顺序),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