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19类考生可享受高考加分 审查4月9日止

2010-03-17 来源:招考无忧

  黑龙江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审查工作正式启动,19类受照顾录取对象的认定范围和标准也同时公布。此次申报、审查工作截至4月9日。

黑龙江省19类高考生可照顾 审查4月9日截止

  按照相关规定,全省各类照顾录取对象都须经过申报、初审、复审、汇总、公示、存档等环节。对于我省高考考生申报的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经过复审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在校内公告栏和考生所在班级公示;社会考生由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在办公地点公告栏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此外,5月上旬,我省招考部门还将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公示全省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保留至年底。

  据了解,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中,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的,由本人选择一项申报。

  对于此次照顾录取政策的审查与认定,我省将实行两人共同审查制度。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审查,不负责任签名盖章,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