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更正的通知(三)

2018-07-30

《2018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公布后,经与高校核实确认,现对《2018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部分内容进行更正,现予公告如下:

1.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297页,四川电影电视学院(院校代号3331)招收的舞蹈表演专业(专业代码12),“专业课使用我省舞蹈表演专业统考成绩”更正为“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

2.本科第三批次A段,第229页,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院校代号3100),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冀价行费〔2018〕80号文,该校自2018年起对学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各专业收费标准更正如下:

科类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2018年执行的

收费标准

理工

01

金融工程

15000

02

英语

17000

03

商务英语

17000

04

机械工程

17000

05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7000

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17000

07

车辆工程

17000

08

测控技术与仪器

17000

09

能源与动力工程

17000

1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7000

11

自动化

17000

12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17000

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7000

14

软件工程

17000

15

物联网工程

17000

16

土木工程

17000

17

化学工程与工艺

17000

18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17000

19

交通运输

17000

20

风景园林

17000

21

工程管理

15000

22

工程造价

15000

23

工商管理

15000

24

财务管理

15000

25

物流管理

15000

26

电子商务

15000

文史

01

金融工程

15000

02

英语

17000

03

商务英语

17000

04

风景园林

17000

05

工程管理

15000

06

工商管理

15000

07

财务管理

15000

08

物流管理

15000

09

旅游管理

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