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院校录取最低分数线(三)

2014-07-15 来源:

院校
代号
院校名称
科类名称
原报志愿录取最低分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最低分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最低分
0015
华东师范大学
理工
 
614
 
0015
华东师范大学
文史
553
572
 
0018
华中师范大学
理工
535
579
 
0018
华中师范大学
文史
601
   
0019
吉林大学
理工
587
   
0117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文史
532
501
 
1005
北京外国语大学
文史
 
571
 
1007
天津大学
理工
621
   
1011
复旦大学
文史
 
610
 
1017
南京大学
文史
602
567
 
1019
浙江大学
理工
634
636
 
1020
厦门大学
理工
615
   
1020
厦门大学
文史
594
   
1030
中南大学
理工
567
584
 
1031
陕西师范大学
理工
 
570
 
1031
陕西师范大学
文史
   
561
1040
上海财经大学
文史
 
574
 
1046
北京林业大学
理工
550
   
1052
北京化工大学
理工
601
   
1069
华侨大学
理工
544
590
 
1069
华侨大学
文史
 
558
 
1082
大连海事大学
理工
585
   
1083
中国矿业大学
理工
571
   
1206
沈阳农业大学
理工
 
532
 
1243
南京师范大学
理工
529
546
 
1260
中国计量学院
理工
537
543
 
1318
沈阳理工大学
理工
 
537
 
1325
大连民族学院
文史
518
   
1705
黑龙江大学
理工
532
535
523
1708
东北林业大学
理工
570
   
1709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理工
530
533
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