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本“试水”平行志愿 考生能报五高校
昨日,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主要政策出台。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政策出现了6个方面的调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在第一批本科志愿中实行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投档。
省招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填报的一个志愿里的院校数量更多,录取机会也会相应增加,对于高考志愿“扎堆”和“大小年”现象应该有所缓和。
除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外,其他批次与往年相同,即第二、三、四批的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各批次生源不足征集志愿和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也是平行志愿。
另外,今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有所调整,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至15日,第二次为6月29日至7月1日。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在高校招生中不再享有加分照顾。
政策调整
六大变化细细看
1一本志愿能报五院校
2011年我省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平行志愿根据“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投档。
同时,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与第一批本科同步填报志愿、同时投档录取。武汉市考生可填报8个院校志愿,前5个志愿既可填报共建志愿,也可填报非共建志愿,后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共建计划招生院校。
2自主招生又添俩高校
除原有的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江汉大学、三峡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工业学院外,我省新增长江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两所高校实行自主招生。这意味着,2011年,我省自主招生的高校增加到9所,各校可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5%开展自主选拔录取。
5月底前,各高校将公示自主选拔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省招办集中公示。在录取前未经省招办公示的考生,不得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3独立学院联考艺术专业
从2011年起,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等6所独立学院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实行校际联考,联考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摄影、舞蹈学等。
取得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六校通用,其他独立学院非美术类艺术专业也可认可联考成绩。
48所高职院校试点单招
今年,我省8所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它们分别是: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以及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这些学校各选择1—3个专业面向中职毕业生,由学校自行组织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按照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原则自主确定招生办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在4月10日以后、5月20日前。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统考的考试及录取。
同时,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机械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技能操作考试,中职学校机械类相关专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应参加技能考试和文化考试,录取时技能考试成绩占70%、文化考试成绩占30%。对获得国家、全省中职生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者实行考核后直接录取。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空中乘务专业和服装表演专业、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的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用部分计划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5“知分”填志愿时间调整
今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也有所调整。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至15日,第二次为6月29日至7月1日,一共3天。去年,我省考生“知分”填报志愿的时间是在6月28日至7月3日,共6天。
在填报志愿的同时,还将采集考生录取用联系方式,以方便高校、考生的双向联系。
6加分照顾再少一个类别
根据湖北省人大第110号公告《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法规的决定》的相关内容,从今年起,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在高校招生中不再享有加分照顾。
◇保留政策
网上可查电子档案七种状态
今年,我省高考考试科目不变。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高职高专进行补录,本科不补录。
高考志愿依然分两次填报。第一次是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第二次是在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以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志愿。只是填报志愿时间有所调整,由原来的6天时间缩短为3天。
除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外,其他批次继续维持第二、三、四批志愿结构不变。即第二、三、四批的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各批次生源不足征集志愿和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也是平行志愿。
今年,我省继续在少数省属本科和高职院校以及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招生比较困难而就业情况好的艰苦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试点,同时继续在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建立省招办、市(县)招办、高校招办和网上答疑四位一体的全程咨询网络为考生提供全程咨询接待服务。继续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录取和运转七种状态查询。
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指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
◇重要提醒
自主选拔录取线或高于批次线
今年我省第一批本科单独设立自主选拔录取时间段,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获得高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要单独填报自主选拔院校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已经被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