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3年高考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2012-11-12 来源:高考网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少年班考生。申请报考高等学校少年班,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报名先由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并发给准考证。考生接到高校准考证后向所在中学递交参加普通高考的书面申请,经所在中学审核出具证明后,持准考证、申请书、中学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参加高考报名。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复核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在上报高考报名信息时,单独上报少年班考生报名登记表和报名信息。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统考或高职试点文化综合考试时只能选其一项,不能兼报。报名参加高职统考必须具有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报名参加高职试点文化综合考试必须获得2013年相关专业(会计、护理、建筑技术、计算机、电子、机械)技能操作考试D等及以上成绩(2013年六个试点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已于2012年7月举办)。参加高职统考文史、理工类的考生可以兼报艺术类专业。

  高职统考文史、理工类参考教材由省教育厅确定。考试内容以《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大纲》为准。

  高职试点文化综合考试大纲和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办法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在校生;

  3.非湖北省常住户口人员;

  4.高中阶段弄虚作假报名并违规参加过普通高考的应届生;

  5.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6.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