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高考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省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或者中等职业教育学习;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4.身体健康。
(三)少年班考生。申请报考高等学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具有我省户籍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先由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取得报考院校的资格证件后方可参加报名。少年班考生不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取得资格证件后向所在中学递交参加普通高考的书面申请,经所在中学审核出具证明后,持相关资格证件、申请书、中学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参加报名。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复核后,办理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
(四)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以参加高职院校开展的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单招考试,但只可申请普通高考报名号,可以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参加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单招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以参加技能高考或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招考试,但只可申请一种考试类型的报名号,可以凭普通高考、技能高考或高职单招报名号参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招考试。凭普通高考或技能高考报名号参加高职院校单招考试的考生,被高职院校单招录取后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考试。中职生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一个相同或相近专业类别报考,不得兼报。具体相同相近专业请参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经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定发布的《湖北省技能高考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
(五)无我省高中阶段学籍由外省迁转户籍到我省报考的普通高考考生,须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前,即2014年11月10日前办理好我省正式户籍,方可在我省报名。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在校生;
3.高中阶段弄虚作假报名并违规参加过普通高考的应届生;
4.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