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高职高专单独招生政策发布 27所院校拟单独招生10960人
记者昨从省招办获悉,2015年我省将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等27所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生源范围为我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高职单招计划纳入招生学校当年国家核定的本校招生计划总数内。
据了解,经省教育厅批准,我省面向中职毕业生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的院校有26所,拟招生总人数为10140人,招收中职生的高职单招考试包括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综合考试,录取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和单招计划,依据招生录取办法,确定单招录取标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学校单招考试和录取工作在3月全部完成,4月10日之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录取工作报告报送省招办审核公示,经公示合格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
我省面向普高生单招的院校有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以及武汉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拟招生总人数为820人。
据介绍,中职毕业生进入普通高校学习,除了参加普通高考和高职单招外,还可参加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旅游类、农学类、会计、护理、学前教育专业的技能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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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单独招生考试,简称“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部分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即院校根据自身专业教学需要设置考试科目,自行命题、考试、评价、组织技能考核和面试,自主划定录取标准,自主录取。高职单招一般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前完成录取,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单招学生入校后与统招学生待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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