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设置
十、录取批次安排
37.招生院校分六个批次进行录取: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
38.提前批本科录取分文理类、艺术类和体育类。
提前批文理类包括军事、公安、司法、安全、国防生等需军检(或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的专业,部分免费师范生,部分航海类专业、小语种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艺术类本科分两个时间段录取。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录取;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的一般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二)。
体育类本科包括所有高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39.第一批本科录取的院校: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办学实力较强或生源较好的省属本科院校。
40.第二批本科录取的院校:一般本科院校和省内自愿申请调整到二本招生的民办本科院校。招收参加技能高考中职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时间段录取。
41.第三批本科录取的院校:民办学院和独立学院。
42.提前批高职高专分文理类、艺术类和体育类。
文理类包括公安、司法、安全和直招士官等需军检、面试、政审的专业。
艺术类包括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
体育类包括所有高校的体育类高职高专专业。
43.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的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招收参加技能高考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44.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计划安排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45.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均在院校同批次录取。
十一、填报志愿
46.所有考生、各类志愿均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
47.除艺术本科(一)批次外,其他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
48.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均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即考生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志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5日至6月28日。
录取期间,根据录取进程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省招办在投档后公布各批次未完成计划信息,考生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重新填报征集志愿。
49.省招办负责制订网上填报志愿操作规则,并指导各地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以中学组织为主,县(市、区)招办统一规划、确定本地考生上网填报志愿的地点,并负责协调填报场所的管理和保障工作。各级招办和中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为考生创造良好的网络条件,净化网上填报志愿环境,切实尊重和维护考生的意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场所,严禁干扰和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理由索取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和密码、违背考生意愿篡改考生志愿。
50.考生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通过查询学校招生章程等方式,了解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收费标准、录取规则、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慎重选择,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志愿。
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作为投档依据,截止时间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志愿。
考生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向其他任何人提供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同时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网上填报志愿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或泄漏密码,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代改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