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3年志愿填报简要说明
一、填报对象
凡参加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职高对口招生考试)且要求参加招生录取的考生(高水平运动员、省内高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除外),都必须填报高考志愿。
二、填报时间及填报方式
本科提前批志愿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通过“WEB”版(http://www.hneao.cn/ks)填报,时间为6 月26 日至27 日。其他志愿通过“客户版”填报,时间为6 月28 日至7 月2 日。考生使用不同模式填报志愿的操作步骤详见《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中刊载的《湖南省201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实施方案》。
三、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按我省《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中刊载的《2013 年普通高校在湘招生生源计划专辑查阅说明》的指导,认真阅读该专辑公布的招生计划(含附注)和“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或志愿填报系统“公告栏”中关于招生计划的补充说明;要认真研读学校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联系,准确了解报考学校的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等情况。同时,还应了解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有关要求及我省今年的招生政策等,不应盲目填报。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逾期不能补报或修改志愿。
3、对于本科提前批的“军事院校”或“非军事院校”志愿,每个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项,两栏都填者无效。在 “军事院校”志愿栏中,身体条件符合指挥类合格的考生可以在指挥类和非指挥类两类专业中选择一类填报,其 “学校服从”志愿可以在“指挥类服从”、“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不服从”四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报;身体条件符合非指挥类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非指挥类专业,其 “学校服从”志愿只能在“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不服从”两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报。在“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中,考生只能选报除军事院校之外的五类院校中的一类院校(专业),不能跨类填报。填报了“艺术院校(专业)”类别志愿且参加了我省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还可以在“学校服从”志愿中选择“本省属院校(音乐、美术专业)服从”或“不服从”填报。在填报“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志愿时,只能填报该类中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参加了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组织的政审和体检复检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空军飞行员(含飞行国防生招生)”志愿。
4、如果考生参加了由招生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合格,但在《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中的本、专科提前批“艺术院校(专业)”部分所列的学校和专业中找不到与自己校考合格证中对应的学校(专业),考生可与招生学校联系,由招生学校作出解释。如属高校漏报情况,可由学校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协商处理,如遇在志愿填报截止时仍然未处理好的情况,考生可将有关情况(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本人联系电话(手机),事由及要求等)于6 月28 日上午9 点前反馈到邮箱hngzlq@qq.com。
5、具备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且愿意参加有关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自主招生”和“艺术特长生”志愿。考生填报学校志愿时,应在自己获得了其自主招生或艺术特长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择,院校代号按《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提供的填报;填报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在参加自主招生或艺术特长生资格选拔时与学校签订了“招生协议”,则应按志愿系统提供的“按《招生协议》确定的专业(其中“自主招生”专业代号为99,“艺术特长生”专业代号为98)”填报,如果考生没有签订相关协议,则可在该校今年在湘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供学校录取参考。
6、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愿意参加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具体填报说明请查看《中南大学2013 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
7、符合单科优秀考生资格且愿意享受这一政策的考生,须填报“单科优秀考生”志愿(符合单科优秀考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27日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公布)。考生填报该志愿时须注意如下几点:一是只能选择今年在湘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学校代号和专业代号按本专辑中公布的填写;二是高考成绩(含优惠分)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只能填报本科一批院校;高考成绩(含优惠分)在本科三批(B)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只能填报本科二批院校;三是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这一政策是我省高考改革推出的规定,外省高校对此不一定认可,所以,考生如要享受这一政策,应事先向高校了解他们对这一政策的认可度和录取的可能性,不要盲目填报。对同时具备“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综合评价录取”或“单科优秀考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志愿。
8、预科班志愿栏中,非“三侨一台”考生不能选择华侨预科班计划填报,非少数民族自治州(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不能选择部属及外省属院校民族预科班计划填报。
9、具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指我省40 个县)户籍,且具有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的考生方可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其中,本科院校(专业)和专科院校(专业)不能兼报。填报了该志愿的考生必须从志愿填报系统中打印《湖南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表》,根据该表要求如实填写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于6 月29 日前一并交到毕业中学(未在户籍所在县报名的考生将材料交到户籍所在县招办)。
10、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的所有志愿栏内,考生只能填报编排在计划专辑同一专业类下的学校与专业,不得混报。
11、对口报考高等学校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只能在所报专业门类中选填学校(专业)志愿。其本科和专科志愿分别填在“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志愿栏内。
12、报考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在相应批次单独招生计划中选择相应的学校填在对应批次的“非定向”平行志愿栏内,不得兼报非单独招生学校(专业)。
13、在“专业服从”和“学校服从”栏中,考生必须按志愿系统中提供的选项选报其中一项。
14、本表只作为填报志愿用的草表,志愿填报内容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填报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