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高考问答(第四部分 特殊类型招生)
28、特殊类型招生有哪些?如何录取?
答:特殊类型招生主要包括保送生、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
(1)保送生录取办法:符合选拔保送生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中学公示和推荐后,由高校对其进行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并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再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即办理录取有关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单独招生考试的种类有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班、特殊教育专业招收盲聋哑考生、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考试等。所有报考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高考报名。符合有关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招生学校要求到高校报名,经公示后再参加相应的文化考试和相关考核,高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按本校单独招生的招生章程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3)自主招生和艺术特长生招生按专设志愿投档录取。对获得自主招生或艺术特长生资格、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总分达到规定控制线(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填报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和招生高校提供的合格名单,在学校所在批次正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4)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为: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分别参加招生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免测生除外)。招生院校按照规定时间、格式和要求将本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省教育考试院于4月底前对合格名单进行核实。对公示无异议、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本科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经招生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分别在本校、本省(区、市)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以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详见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
29、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规定的?录取程序是什么?
答:(1)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自主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专业)可自主划定本校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本科艺术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我省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专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省划定的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最低分。
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本科专业。
(2)本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程序为: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1日前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录取,并于7月7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其他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招生章程确定的排序规则和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的合格考生排序后,按高校确认的排序顺序、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投档(未做分省计划的,按高校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投档),再由招生院校在所投的考生中,按该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程序为: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8日前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录取,并于8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30、什么是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填报此类高校志愿的考生应注意什么?
答:(1)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按办学成本收费。我省招生政策规定,在我省招生的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均安排在本科三批录取。独立学院发放的毕业证书上署名独立学院学校全称。
(2)民办高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其办学层次分本科和专科。
(3)填报了本省独立学院志愿的考生应注意:按志愿投档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生学校进行有效沟通,并按学校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有关时限要求为:安排在本科三批(A)录取的本省独立学院第一次填报的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联系时间为7月28日至29日,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的联系时间为8月1日至2日上午;安排在本科三批(B)录取的本省独立学院第一次填报的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联系时间为8月4日至5日,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的联系时间为8月8日至9日上午。在按考生志愿投档前,任何高校不得提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填报民办高校的考生应注意:各省对民办本科高校录取批次安排是不同的,有的安排在本科二批,有的安排在本科三批。我省规定民办本科高校招生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特别要说明的是近年全国有部分独立学院改制成民办本科高校,所以,这些往年在我省本科三批招生的高校,今年调整到了本科二批录取。
31、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分哪几个专业门类?如何录取?
答:(1)对口招生按专业门类分为19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应用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影视节目制作类。
(2)对口招生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其中本科志愿填在本科二批“非定向”志愿栏中,在本科二批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专科志愿填在高职专科批“非定向”志愿栏中,在高职专科批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2、什么是国防生?军事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含国防生招生)报考条件有哪些?如何录取?
答:国防生是指军队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与军队签订培养协议、享受国防奖学金待遇、达到培养目标后任命为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军事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含国防生招生)报考条件见当年公布的军队院校招生办法。
军事院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一类、二类院校分别执行普通院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条件且填报了军事院校志愿的上线考生须参加7月初由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审核、面试和体检复查。省教育考试院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区分指挥类和非指挥类)的120%进行投档后,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未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其它批次招生院校的录取。
33、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有哪些规定?
答:(1)报名对象和条件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年龄截至当年8月31日)。另要求男性、未婚,政治、身体条件符合征集义务兵的规定。
(2)在湘招生的直招士官试点培养高校为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张家界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3)招生层次为专科,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
(4)符合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专科提前批“非定向”志愿栏内选择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专业)填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在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对象,参加由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还要参加政审和面试。省教育考试院将体检、政审、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34、免费师范生招生有哪些规定?哪些学校在湘招收免费师范生?
答:(1)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一是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外,学校还要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二是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专业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三是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四是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五是免费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六是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在湘招收免费师范生的部属院校见《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
(2)我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今年面向全省高考考生招收一定数量的免费师范生,为我省县城及农村乡镇小学定向培养本科小学教师。我省省属高校招收免费师范生同样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我省免费师范生的相关规定是:一是被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入学前,须与市州教育局签订《湖南省定向培养本科小学教师免费师范生协议书》,承诺毕业后按协议回县城及农村乡镇小学任教8年以上;二是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外,适当补助生活费,并且可以享受学校其他奖学金;三是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但可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四是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35、免费医学生招生有哪些规定?哪些学校在湘招收免费医学生?
答: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1)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2)免费医学生分5年制本科和3年制专科两种,以5年制本科为主,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和中医学,经过5年或3年的培养后应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不能正常毕业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3)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录取时单列计划、执行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4)免费医学生在获得入学通知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免费医学生在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5)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免费医学生毕业后,需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生源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免费医学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在本省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之间流动。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我省承担免费医学生培养的高等院校有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湘南学院、吉首大学和长沙医学院。
36、贫困地区定向计划报考条件是什么?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答:(1)具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见附3)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的考生方可报考。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6月26-27日通过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报“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志愿。填报了该志愿的考生必须从该网站打印《湖南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表》,根据该表要求如实填写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于6月29日前一并交到报名点。经我省统一组织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与投档和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今年高考录取资格。
(3)“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按招生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再按考生的“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我省省属高校可按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投档安排在本科一批“非定向”志愿投档之前进行。
37、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报考条件是什么?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答:(1)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由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安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具有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具体招生办法请查阅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2)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考生须于6月26-27日通过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报“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
(3)投档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结束后、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进行。
38、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是什么?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答:(1)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只招收具有本省农村户籍的考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6月26-27日通过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报“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
(3)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分数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省内省属高校可按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投档安排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录退结束后、征集志愿开始前进行。
39、今年香港和澳门地区有哪些高校在我省招生?如何招生?
答:(1)经教育部批准,今年在我省招收全日制本科生的香港高校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等,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按内地高校招生办法实行本科提前批录取外,其他高校实行书面申请或网上申请,单独招生。澳门高校在我省招生的有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均实行网上报名,单独招生。一般情况下,这些院校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至6月,部分院校还组织笔试或面试,具体时间和办法可查看各学校招生网站或澳门特别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网页(htt://www.gaes.gov.mo)。内地学生在上述香港、澳门地区的学校学业期满,获得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内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2)参加了全国普通高考,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赴港澳就读的规定的考生,既可报考港、澳单独招生高校,也可以填报《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公布的高校。值得注意的是: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这两所高校录取内地考生时不考虑考生的各类优惠加分,只按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调档录取;实行单独招生的港澳高校将于7月7日前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凡被香港实行单独招生高校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再按志愿录取到其他高校;已被澳门招生高校录取的考生,还可以按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录取到其他高校,由考生选择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