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高考问答(第一部分 报名考试)

2014-05-07 来源:

  1、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及职高对口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命题依据是什么?

  答: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和职高对口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6月7日  6月8日

  09:00-11:30  语文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专业综合(职高)

  15:00-17:00  数学  外语

  以上外语科目包括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等5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职高对口考生只能选英语)。

  我省普通高考的命题依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三科试题由我省统一命制,命题依据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南卷考试说明》。其他科目的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其中文科综合科目和理科综合两个科目的命题依据分别为教育部考试中心《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科综合科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理科综合科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

  我省职高对口考试的命题依据为省教育厅印发的《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

  2、今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吗?

  答:是的。要求高考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是防止考生代考的重要举措。高考报名时,我省采用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直接采集考生的重要信息(包括照片、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签发机关),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考可以通过核对这些信息以确认考生身份。

  3、考生参加高考时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考生参加高考时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是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以及佩带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

  二是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收听考点校园有线广播统一广播的《考前的话》,在考试中应信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承诺。

  三是考生必须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室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四是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五是每科考前3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

  六是每科考试期间,考生须将《身份证》交给监考员汇总,等待身份证核验人员前来核验。

  七是考生进入考室,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垫板、小刀、无封套橡皮外(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室。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液(带)等物品进入考室。

  八是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是否漏印和残缺、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可举手申请更换;确认无误后,在开始答题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是开考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作答。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外语科考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入考室续考,也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

  十是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须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十一是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十二是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统一指令起立,按试题卷在上、答题卡居中、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整理好,按照统一指令依次从前门离开考室,并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待发出离开信号后,方可离开考点。

  十三是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结束后考室视频监控录像回放中被查实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高考成绩及录取控制分数线何时公布?

  答:今年我省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6月26日同时向社会公布。

  5、高考体育加分测试的时间和地点是如何安排的?有哪些规定?

  答:(1)今年全省高考体育加分测试工作定于6月15日进行,考生凭测试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于6月14日到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报到,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参加全省统一测试。

  (2)考生在测试时,必须自觉遵守测试规则和纪律,不得以伤病等原因要求缓考,不得重测,不得改变测试项目。

  (3)高考体育加分经审核批准可免测者和测试合格者在录取时可按规定享受优惠加分,没有按要求参加全省测试或测试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能享受优惠加分。

  (4)已参加我省今年4月10日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并合格的考生,如需取得高考体育加分资格,仍然需要参加本次测试,并达到测试合格标准。

  6、哪些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的时间和地点是如何安排的?

  答:凡报考高校有口语要求的外语专业及涉外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的外语口语测试。其中,英语口试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口试替代,凡高中阶段或高中毕业后通过PETS-2级以上(含二级)口试的,视为英语口试合格。日语、俄语等小语种口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并组织测试,地点设在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考生须凭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于7月4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办理报名手续,7月5日参加口试,口试所需费用自理。

  高中阶段以前通过的PETS-2级口语测试成绩不能作为确定高考英语口试合格的依据。

  7、对于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其中,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诚信档案》,作为考生诚信考试记录的重要内容。

  8、考生诚信考试记录对考生录取有何影响?

  答:考生诚信考试记录的主要内容为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等)各环节中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诚信考试记录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一部分,将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重要参考。高校在认真审阅考生诚信考试记录等信息的基础上,决定考生录取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