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在广东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2015-06-25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

  为做好今年军队(武警)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227号)精神,结合我省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

  今年全军共16所军队院校(含3所武警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360名(男生349名,女生11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

  今年共17所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144名(男生136名,女生8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和招生程序

  今年,我省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按照解放军四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教学司〔2002〕8号)执行。

  (一)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2.未婚,年龄在17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截至2015年8月31日);

  3.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政治考核

  今年,凡有意向报考军队(武警)院校或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的考生,均可到各县(市、区)人武部领取表格或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下载表格参加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具体要求和安排见《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5〕44号)。

  (三)填报志愿及确定军检对象

  1.今年参加提前批录取的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按志愿优先投档。

  2.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第一时段,即6月26日12:00至27日16:00。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A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按规定在提前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招收军校学员或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具体见《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必须在6月27日16:00时前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上完成提前批次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志愿的网上确认,并在第二时段填报完其他院校志愿后统一到中学(报名点)打印志愿表及签名。

  3.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根据招生院校上线考生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确定参加军检(面试、体检)考生名单,于6月28日下发到各地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并逐级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cogd.edu.cn)查询本人是否取得参加军检资格,同时下载打印《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并填写好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栏目。

  (四)军检

  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心理检测和体能测试(项目有基本队列动作,立定跳远,男生俯卧撑、女生仰卧起坐)。今年我省承担全军招生工作体能测试试点任务,测试结果仅提供上级用于数据分析,不作为录取依据。

  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持《政治考核表》、《面试表》、高考成绩单、准考证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到广东省军区门诊部参加军检。军检按高考分数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2日分数上一本线的考生军检;7月3日分数上二A线考生面试、体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逾期视为放弃。体格检查实行单科淘汰制,考生体检前必须空腹,待抽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如有近视的考生可携带眼镜进入体检点,以便于测试矫正视力。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发〔2015〕904号),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考生不缴纳任何体检费,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考生身体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合格,不必参加体检:

  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或患其它传染性疾病者;②红绿色弱、色盲;③男性身高160cm以下,女性身高158cm以下。

  (五)录取

  军队(武警)院校招生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均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7月11日。其中7月5日至8日为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9日至11日为提前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军检合格考生名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分别于7月5日下午(提前第一批院校)、8日下午(提前第二批院校)报省招生办,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考生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在网上公布缺额计划,于7月8日上午组织提前第一批院校上线军检合格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下午录取;征集志愿仍完成不了计划的学校,在军检合格考生中调剂录取。7月11日录取结束。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规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六)入学与复查

  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后,需要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复试,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按照《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2005〕政联字第2号)、《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1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必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国防生新生入校后,由普通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对其政治思想表现、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约情况进行复审复查。合格者,获得国防生资格,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要贯彻作风建设要求,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军地各级招生部门要切实把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才工作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贯彻到招生工作全过程。要坚持把招生工作作为检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严格按原则按政策按规矩按程序办事,全面实行阳光操作,坚持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市招生办公室和当地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展开。

  二要充分认清形势任务,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要充分认清各类院校招生制度深刻变革、优质生源争夺异常激烈的新形势和强军目标对人才选拔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要统筹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策规定和年度招生计划,为广大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政策信息。要深入国防生源基地,扎实开展信息咨询及宣传发动,提前掌握一批优秀考生信息,辅助考生填报志愿,切实发挥好生源基地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严格执行提前批次录取政策,严格按照比例向院校投档,上线考生不足时,要及时公布缺招计划。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考生申诉复议制度,开通咨询和举报电话,及时反馈申诉复议、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切实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招生工作环境。对新生入学复查复审发现的问题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

  1.2015年军队(武警)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2.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