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高招录取7月8日开始

2015-07-03

  7月2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确定今年的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8月15日。今年的录取工作从本科提前批至高职专科批分6个批次依次进行,且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时,由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同时,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征集志愿投档完成后仍不满额的院校,由计算机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随机调剂投档。

  按湖南省政策规定,征集志愿投档后仍不满额的外省农林、航海、矿类本科院校以及在湘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本科提前批有关院校(专业)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

  另外,单列了招生计划的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适当降分补充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各批次录取院校和时间安排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国防生);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免费师范专业、免费医学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航空、航海专业;外省院校(不包含独立学院和除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的民办本科院校)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

  本科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其中,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含二本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2日至14日,其他本科一批计划录取时间为7月16日至21日,其中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19日。

  本科二批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免费师范专业除外))。录取时间为7月22日至27日。

  本科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含独立学院的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4日。

  专科提前批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需要面试的航空乘务类专业;航海专科专业;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省属专科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及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的邮政订单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6日。

  高职专科批其他有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含职高对口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7日至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