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工作手册

2016-06-29

  (一)湖南省2016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体检面试安排表

体检面试站点

参检
地区

站点地址

具体安排

联系人

备注

日期

参检考生范围

长沙站

长沙
株洲
湘潭
岳阳

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222号,原366医院)

6月30日

长沙地区考生(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

省军区招生办:向富生13755130315

       魏晗17807311230

长沙警备区: 张旭东13272018687

株洲军分区: 胥淘 18873316038

湘潭军分区: 黄耿15873278600

岳阳军分区: 曹炼13467306253

1.考生于本地区计划体检当日6时30分前,到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体检中心门口报到;2.体检面试分组交叉进行。

 

7月1日

长沙地区考生(宁乡县、浏阳市),株洲地区考生

7月2日

岳阳地区考生

7月3日

湘潭地区考生

衡阳站

衡阳
永州
郴州

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雁峰区黄白路65号)

6月30日

衡阳地区考生

省军区招生办:蔡亮13755134110

       欧阳健17807313321

衡阳警备区: 刘新华18692009336

永州军分区: 管继平17877756767

郴州军分区: 李卫军18173563000

 

1.考生于本地区计划体检当日6时00分前,到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门口报到;2.考生报到核实身份后,按照编组由体检引导员分组交叉进行。

7月1日

永州地区考生

7月2日

郴州地区考生

常德站

常德
益阳
张家界

自治州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常德市人民路4253号)、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体检中心(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1266号、市政务中心对面)

6月30日

常德地区考生(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

省军区招生办:毛树根18273208999

       肖智勇18570803230

常德军分区: 何毅 18673768525

益阳军分区: 杨凯 15080710725

张家界军分区:廖其幸 17877768033

吉首军分区: 周洋 15074399333

 

1.考生于本地区计划体检前一天15时-17时,到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体检中心报到;2.体检面试分组交叉进行。

7月1日

常德地区考生(澧县、临澧县、石门县、安乡县、津市市)

7月2日

张家界和自治州地区考生

7月3日

益阳地区考生

邵阳站

邵阳
怀化
娄底

邵阳医专附属医院(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西路18号,原邵阳卫校)

6月30日

邵阳地区考生

省军区招生办:余旭东18570800198

       罗三笑17807311211

邵阳军分区: 刘泽军15573941235

怀化军分区: 杨帅17877717123

娄底军分区: 梁豪18373855981
 

考生于本地区计划体检前一天15时-17时,到海盟商务酒店(卫校对面)报到,具体要求现场明确。

7月1日

怀化地区考生

7月2日

娄底地区考生

备注

1.考生在体检面试站点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3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
2.参加体格检查的抽血、B超等项目检查前须空腹;
3.考生食宿由各单位带队干部、老师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4.考生(含参加招收飞行员且报考了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须提前与所在地区负责招生的干部进行联系,确认体检面试报到、开始时间和地点,以免漏检;
5.体检结果于本地区体检结束后次日进行公示,考生与家长如有异议,可向该站点申诉复议组提出复查申请(可复查的项目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复查截止时间为7月5日12时;
6.体检面试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各站点通知为准,举报电话:0731-84570596(省军区招生办);0731-84570192(纪检)。

  (二)湖南省2016年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军检基本流程

  一、组织报到

  考生根据通知要求,凭相关证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报到,核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后,发放体检表和面试表,组织考生张贴照片,填写相关内容。带队干部统一带到待检区就座。

  二、现场编组

  现场指挥员按10至20人一组进行编组。编组后考生将体检表和面试表交给引导员保管,引导员带领该组考生到候检区等待。

  三、面试体检

  为加快体检面试进程,根据现场指挥员统一调度,可以多组考生同时进场。体检、面试、心理测试交叉进行。面试体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三不”、“三隔离”规定,即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离岗、不会客、不与非工作人员谈论体检情况;考生与家长隔离,考生与体检面试表隔离,医生、面试人员下结论时与其他工作人员隔离。

  四、申诉和复议

  体检现场设监督复议组,由省军区招生办、地方招生部门、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检查结果进行复议。考生存有异议,可现场或在省军区招生办规定的体格复查时限内(7月5日12时前)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根据规定(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初检结论即最终结论)组织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面试现场设复议组,由省军区招生办、地方招生部门和面试组各1名干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军人职业性心理检测设心理访谈室,由军检站抽调心理、精神卫生方面的专家对测试达不到标准的考生进行心理结构性访谈,访谈结论为最终结论

  复议过程中,将安排家长代表、媒体进行现场监督,考生或家长如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0731-84570596)。

  五、结论查询

  体格检查各项结果(辅助性检查除外)和面试结论均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军检医院设立结果公示区,及时公布军检不合格考生的考号、不合格项目。考生也可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hneeb.cn)上自行查询体检面试结果。

  军检期间,各站点每天还将随机抽选,邀请家长代表进入面试体检现场担任督检员和巡视员,家长代表从当天登记的家长中现场抽签确定,一般为5-6名。督检员在身高、体重、视力、外科等科室进行定点监督,巡视员对当天面试体检情况进行监督。

  (三)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清淡饮食,避免进食油腻食物,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日晚20:00后禁食,可少量饮水,体检当天需空腹采血、B超。

  2.体检前一天,请洗浴并作好个人清洁卫生,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女性勿穿有金属扣子之内衣裤、勿穿连衣裤袜。

  3.怀孕或可能己受孕的女性不做X光及妇科检查。未婚女士、经期不做妇检。

  4.尿检时留取中段尿液,尿量为尿杯的1/2。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核实身份后方能参加体检。

  6.视力需矫正达到4.9(0.8)的考生,请自行配戴好框架眼镜(方便取戴),体检时既测裸眼视力也测矫正视力。

  7.体检项目完毕后,需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解散。

  二、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不得迟到;无特殊情况,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后果自负。

  2.考生的通讯工具由专人集中保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视为舞弊,体检完毕后自行领回。

  3.考生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员指挥,体检作弊、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姓名、扰乱体检秩序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5年) 点击查看

  (五)《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摘录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