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详解2011年高校招生录取办法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昨天公布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办法涉及各批次的录取时间表;志愿设置与填报;投档原则及办法等多项高考考生和家长们极为关心的热点问题。请看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权威详解。
■录取批次
各批次录取将从7月8日开始
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介绍,201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各批次录取将从7月8日开始。其中本科院校分提前批次、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等4个批次录取。高职(专科)分非注册入学院校和注册入学院校,分别录取。
其中,提前录取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含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本科);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本、专科);航海院校或专业(本、专科);其他院校(本科),包括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及部分院校小语种计划、免费师范生本科计划等。
■志愿设置
今年继续实行平行志愿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说,今年江苏省继续实行平行志愿。
其中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录取批次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院校端将依次显示为第1志愿、第2志愿、第0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下同)由考生在录取前预先填报;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在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中,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5所院校志愿。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均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按照专业考试方式不同,志愿设置分为平行院校志愿、传统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
第一种: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各录取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第二种: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第三种: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传统院校志愿和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求院校志愿。
所以,考生在填报征求院校志愿时,根据本人的专业考试情况,只能在平行院校志愿(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可填报A、B、C3所院校)和传统院校志愿(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可填报1所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此外,院校服从志愿仅适用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该志愿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志愿填报
网上填报分两个阶段
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需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方法和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填报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文科类、理科类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7月4日前确认。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院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日,8月2日前确认。
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我院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投档原则
“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对文、理科类考生,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体育类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分男生、女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投档办法
按调档比例批量投档
凡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线、并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将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按其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先行向有关院校投档。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根据各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批量投档;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传统志愿投档方式投档。在文科类、理科类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体育类、艺术类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还有一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的机会。这部分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考生在填报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同时,可以填报院校服从志愿,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可以填报10所愿意服从的院校,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6所愿意服从的院校。院校服从志愿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依据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投档。
此外,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录取后,少数未录满的院校还有一次政策性降分投档。(沈考宣黄艳朱俊俊)
201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录取批次和时间表
注:提前录取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含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本科);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本、专科);航海院校或专业(本、专科);其他院校(本科),包括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及部分院校小语种计划、免费师范生本科计划等。
文科类、理科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录取;
提前录取专科院校,7月13日—15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6日—20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2日—26日录取;
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5日—9日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8月13日—17日录取;
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9日—30日录取。
体育类、艺术类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9日—13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