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探索人才选拔新路,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我院2013年继续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自行择优录取”的自主单独招生方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1.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职(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2.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优秀企业青年。
注:(1)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4 C 1合格;
(2)中职毕业生要求中职学习阶段语文、数学、英语总评合格。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科类 |
学费(元/年) |
推荐免文化基础考试(笔试)计划(面向普高、中职,共100名) |
1 |
畜牧兽医 |
60 |
3年 |
文理兼收 |
4140 |
校长推荐生(主要指综合优秀生、科技特长生;我院遴选出的100所学校具有推荐资格)。 |
2 |
水产养殖技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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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特种水产养殖与疾病防治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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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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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动物医学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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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兽药生产与营销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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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物制药技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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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动物医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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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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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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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食品加工技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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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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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宠物医学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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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园林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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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会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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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物流管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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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旅游管理(农业观光)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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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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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软件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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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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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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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00(含免文化基础考试计划100名) |
三、报名及交费
1.报名时间
2013年1月2日—2月4日。
2.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主页网(http://www.jsahvc.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也可到我院凤凰路校区教学C楼二楼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注: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凡未参加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先到当地县(区)招办补报名并领取考生号,否则自主单独招生报名无效。
3.志愿填报
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4.考试报名费及交费方式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生(含考生报名费20元、文化基础考试费30元和综合素质测试费60元);艺术、体育特长生加试另收取测试费50元。交通费、食宿费由考生自理。
考生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汇款时切记在备注栏注明考生的姓名和出生年月(考生必须在2013年2月4日前将报名考试费汇至下述收款人所在银行账号)。
收款人: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账 号:3200 17626 000525 00589
开户行:泰州市建行海陵支行
5.信息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A4纸),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一份由考生亲笔签字确认后连同报名考试费交费汇款回执复印件一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225300;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电话:0523-86158999;收件人:姜老师),也可传真至0523-86356530。邮寄或传真截止时间为: 2013年2月4日(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邮戳为准);
各中学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办理报名及交费手续,然后将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交费汇款回执(附:考生姓名和出生年月)集中邮寄或传真给我院(邮寄或传真方式及时间规定同上)。
6.准考证的领取
考生须在2013年3月17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报到,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青年同时携带所在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复转军人同时携带退出现役证书原件)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我院的考核。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自主组织“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政策加分”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基础考试的形式为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为面试。
1.考核内容与分值
文化基础考试 (共考两门科目) |
综合素质测试 |
科目1:数学或英语(分值均为100分;考生报名时,在数学、英语两门中任选1门) |
面试(100分) |
科目2:语文(分值为100分;语文为参加笔试考生的必考科目) |
(1)文化基础考试的命题标准,按江苏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标准进行。
(2)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语言表达、创新思维、职业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考核时间及具体安排
时间 |
具体安排 |
|
3月18日 |
文化基础考试 |
综合素质测试 |
08:30—09:45(数学或英语考试); 10:00—11:30(语文考试) |
13:00—18:00(包括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加试) |
|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
3.考核地点
文化基础考试及综合素质测试地点均为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凤凰路校区(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
五、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第1至第8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2.近三年获得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文体类等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地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文体类等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分别加30分、20分、15分。
3. 近三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县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20分;地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30分;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40分。
4.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分:按2013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等级为A的每科加1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5分。
5.持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生,录取时加10分;持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生,录取时加20分。
6.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7.获得县(市)级表彰的优秀青年,录取时加20分;获得地市级表彰的优秀青年,录取时加30分。
8.见义勇为获得县(市)级表彰者,录取时加20分;获得地市级表彰者,录取时加30分。
9.艺术、体育类特长生除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核(含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外,还须根据安排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特长加试,根据对特长生加试的考核结果,录取时总分加30分。
六、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确定,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2.录取原则
(1)总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核总成绩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免笔试考生单独录取;普高考生与中职考生分开录取(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优秀企业青年视为中职考生)。
(2)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3.推荐免笔试入学录取办法(面向普高、职中)
(1)推荐免笔试入学考生类型、条件及流程
类型 |
入学条件 |
流程 |
校长推荐生 |
普高:考生具备优秀的综合素质或明显的科技特长,无纪律处分,且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4C1合格。 中职:考生具备优秀的综合素质或明显的科技特长,无纪律处分,中职学习阶段语文、数学、英语总评合格,且参加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 |
学校:学校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获得推荐名额。 考生:登录我院网站报名→在原学校申请“校长推荐生”资格→经原学校组织推荐、公示无异议→持《报名信息确认表》、《推荐免笔试入学考生申请表》与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我院确认(3月17日当天)。 |
(2)推荐免笔试入学考生录取要求
a.该考生须持有《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推荐免笔试入学考生申请表》(表上须有考生所在学校校长推荐意见及实名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注明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共2张表格(样表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该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c.该考生必须办理2013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我院网站进行自主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在3月17日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同时交验《报名信息确认表》、《推荐免笔试入学考生申请表》与推荐免笔试入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我院审核确认,还必须参加3月18日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后,我院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我院将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具体安排 |
3月17日 |
考生到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到,领取准考证 |
3月18日 |
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艺术及体育类特长生加试 |
3月30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核总成绩并公示政策加分考生名单 |
4月10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核总成绩及录取分数线 |
4月12—16日 |
考生录取信息确认 |
4月20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预录取名单,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
5月20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的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1.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自主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考生应讲究诚信,珍惜机会,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自主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3.凡在自主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自主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必须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2013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高考补报名:未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必须在1月16日前先到当地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然后再进行自主单独招生网上报名。
3.单独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专业计划进行适当增减,但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最低考核总成绩合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4.自主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8号——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学C楼2楼)
邮政编码:225300
咨询电话:0523-86158999 86158666 86356530(兼传真)
学院网址:www.jsahvc.edu.cn 电子邮箱:jsmyzb@sina.com
联系人:姜老师、戴老师(电话:0523-86158999) 吴老师、夏老师(电话:0523-86158666) 倪老师(电话:0523-86356530)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