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单独招生,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参加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于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补办高考报名手续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 (名)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1 |
物流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50 |
4140 |
|
2 |
连锁经营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50 |
4140 |
|
3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50 |
4140 |
|
4 |
电子商务 |
3 |
文理兼招 |
50 |
4140 |
|
5 |
旅游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50 |
4140 |
报考条件: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女生身 高1.60米、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
6 |
空中乘务 |
3 |
艺术类 |
40 |
6800 |
报考条件:体貌端正、 无传染病史;女生身高1.62-1.72米、 男生身高1.72-1.85米;单眼裸视力0.7(含)以上( 环形视力表),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形体匀称;无慢性病史;无犯罪史 。 |
7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3 |
理科 |
50 |
4140 |
|
8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理科 |
50 |
7980 |
|
合计 |
390 |
|
|
四、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2.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 2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20日24:00。
3. 报名网址: http://jseti12.17oh.com/
4. 报名流程:考生在参加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后,由本人登入我院招生信息网报名,按以下流程填报相关信息: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报名成功。
5. 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五、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须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同时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多填无效。
六、资格审查流程
1.学院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
2.学院将经过审核后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3.学院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考生数据。
七、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条件。
八、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
1.考试形式:各科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2.考试对象:所有报考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3.考试时间:2013年3月18日。
4.考试地点: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5.成绩公布:2013年4月10日由学院发布。
(二)综合素质考试
1. 考试形式: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组织进行。考试方式为基本素质笔试+专业素质面试。考试总分为200分。
2.考试对象:报考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参加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等级标准为2 C等级及以上。其中,艺术类考生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等级标准为1C等级及以上;体育特长生对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不做等级要求,但必须参加测试。
3.报到时间:2013年4月20日。
4.考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
5.报到及考试地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
6.综合素质考试相关要求:
(1)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将于2013年4月5日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方案,于2013年4月12日前公布具备参加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和综合素质考试具体安排,以便考生查看。
(2)报到流程:
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申请政策性加分与破格录取的考生,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者,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递交)→确认身份→缴纳综合素质考试考试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3)交验材料: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
●填写好的破格(免试)录取书面申请表、加分照顾书面申请表、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次证明材料,加盖当地招办公章(A4纸);
●中学阶段符合加分政策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
●申请破格录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以及作品;
●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符合体育特长生选拨条件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
(4)综合素质考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
(5)考生前来参加综合素质考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九、收费标准及交费时间:
(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规定收取,每科15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完成;
(2)学院综合素质考试报名费: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规定收取,文科、理科和艺术类均为60元/人,在考生来我院参加综合素质考试报到时现场缴纳。
十、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我院在2013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30名,招生计划已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1.体育特长生计划表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乒乓球、 健美操、武术 |
30 |
注: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2.体育特长生的报名条件: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或等同于二级运动水平的考生。
3.报考我院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根据安排提前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3月10日前结束。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及时间安排1月15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看。参加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
4.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根据加试成绩情况,折合为相应的专业素质面试得分。具体折合标准由学院另行制定。
十一、加分政策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给予国家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2.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加10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项目:
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按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
2.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按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审核确定。
十二、破格录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经考生申请,学院研究,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破格录取。
1,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考生。
2.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新项目的考生。
十二、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划定。
(二)录取总分: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三)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等级、英语等级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
(四)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五)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1月15日前 |
1.公布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 2.公布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加试项目与时间安排. |
1月15日-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jseti12.17oh.com/ |
3月18日 |
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参加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 |
4月5日 |
公布综合素质考试方案。 |
4月12日前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具备参加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3.综合素质考试具体安排。 |
4月20日 |
考生报到 |
4月21日 |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考试 |
4月23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和体育特长生加试成绩。 |
4月24日-25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
4月25日 |
1.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2.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四、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试。综合素质考试结果,由学院招生办汇总后上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五、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六、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七、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 邮政编码:211168
2.咨询电话:400-040-1156 传真:025-52710208
3.E-MAIL:jsjmzb@163.com
4.学院网址:http://jseti.edu.cn/
5.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jb.jseti.edu.cn/
十八、乘车路线:
南京火车站、南京火车南站可乘地铁1号南延线至南医大·江苏经贸学院站下即可;。
南京汽车东站可乘28路、10路、45路、136路、D4路、69路乘公交车到南京火车站转乘地铁1号南延线至南医大•江苏经贸学院站下即可;
南京中央门汽车站可乘28路、10路、45路、136路、D4路 、69路、1路、33路公交车到南京火车站转乘地铁1号南延线至南医大•江苏经贸学院站下即可。
十九、本简章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