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2013-01-14 来源:高考网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和我省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探索多样化选拨人才机制,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

1、指导思想:通过单独招生,充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高技能职业技术人才。

2、录取原则: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具有普通高中学历,并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凡未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须到当地招办办理补报名手续,否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元/年)

计划

备注

1

连锁经营管理

3年

4140

40

文理兼招

2

商务英语

3年

4140

40

文理兼招

3

软件外包服务

3年

4140

40

文理兼招

4

制冷与空调技术

3年

4140

40

文理兼招

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4140

40

文理兼招

合计

200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交费时间:2013年1月15日 - 1月20网上报名交费。

(2)报名形式: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远程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http://zs.wxic.edu.cn/

(4)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5)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多填无效。

(三)资格审查流程   

(1)学院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

(2)学院将经过审核后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3)学院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考生数据。

五、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文化联合测试

文化联合测试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由各省辖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进行。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的形式呈现。

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等级进行级差折分,A级每科95分、B级每科80分、C级每科65分、D级每科50分。

(二)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形式为技能笔试,总分150分。考点设在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

(三)考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1.文化联合测试

(1)考试时间:2013年3月18日

(2)考试地点:各省辖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2.综合素质考核

全省考生2013年4月19日17:00之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到学院报到,领取“综合素质考核”准考证,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考试。

七、收费标准

语、数、外文化基础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院校综合素质考核、体育艺术类加试报名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报名费20元/考生,60元/考生,合计80元/考生(考生来我院报名参加考试时现场收取)。 

八、体育、艺术特长考生的选拔

1.学院在2013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10名。(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2.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表

类别

项目

人数

体育特长生

田径、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

4

艺术特长生

声乐、舞蹈、器乐

6

合计

10

3.参加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于2013年2月25日前通过EMS回寄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2013年4月19日到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加试准考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4. 参加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不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只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5. 体育和艺术特长考生的考核: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项目每项总分为150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限报一个项目。

九、加分政策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学院将根据考生2012年前(含2012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

2.在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及以上表彰的考生,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3.中学校长推荐考生加10分(一所中学限推荐1名考生);

4.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月25日前通过EMS寄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5.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十、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政策加分;

(二)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四)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按特长生计划单独进行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十一、日程安排

    间

      容

2013年1月10

公布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提前单独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综合素质考核大纲

2013年1月15—

2013年1月20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2013年2月5日

公布符合学院单独招生报名资格考生名单

2013年3月18日

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2013年4月10日

1、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公布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名单

3、公布综合素质考核具体时间与安排

2013年4月19日

考生报到、交费并领取“综合素质考核”准考证或特长生加试准考证

2013年4月20日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考试或特长生加试

2013年4月25日

1、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成绩

2、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4月27日

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监督机制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院党委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邮政编码:214153

招办咨询电话:0510-83270099  83270030    传真:0510-83271590

投诉电话:0510-83270813

学院网址:http://wxic.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xic.edu.cn/

十六、本简章由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