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江苏省内具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高、中专、中技)学历,并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达到4C1合格;中职类考生必须持有中级工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美术类省统考,且7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凡未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特别是中职类考生,必须到当地招办办理补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号,否则不具备自主单独招生报名资格。
二、招生专业、人数
序号 |
科类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计划数 |
1 |
工科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140 |
10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技术及应用) |
4140 |
10 |
|
3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
4140 |
20 |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140 |
10(5) |
|
5 |
智能控制技术 |
4140 |
20(5) |
|
6 |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
4140 |
20 |
|
7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4140 |
20 |
|
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140 |
10(5) |
|
9 |
软件技术 |
4140 |
10 |
|
10 |
软件技术(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 |
5796 |
15 |
|
1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140 |
15 |
|
1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140 |
10 |
|
13 |
应用电子技术 |
4140 |
10 |
|
14 |
微电子技术 |
4140 |
25(5) |
|
15 |
汽车维修与检测技术 |
4140 |
10 |
|
16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140 |
10 |
|
17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保险与理赔) |
4140 |
20 |
|
18 |
汽车整形技术 |
4140 |
20 |
|
19 |
数控技术 |
4140 |
10 |
|
20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4140 |
10 |
|
21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营销与技术服务) |
4140 |
10 |
|
2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4140 |
10 |
|
2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4140 |
20(5) |
|
24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4140 |
10 |
|
25 |
机电一体化技术(海外本科直通车) |
8340 |
25 |
|
26 |
计算机应用技术(海外本科直通车) |
8340 |
25 |
|
27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外合作) |
13000 |
30 |
|
28 |
市场营销(营销管理)(中外合作) |
13000 |
20 |
|
29 |
经管 |
商务英语 |
4140 |
10 |
30 |
商务日语 |
4140 |
10 |
|
31 |
应用德语 |
4140 |
25 |
|
32 |
应用法语 |
4140 |
25 |
|
33 |
工商企业管理 |
4140 |
10 |
|
34 |
物流管理(物联网方向) |
4140 |
10 |
|
35 |
物流管理(企业物流) |
4140 |
10 |
|
36 |
财务管理 |
4140 |
10 |
|
37 |
会计 |
4140 |
10 |
|
38 |
市场营销(营销经理) |
4140 |
30(5) |
|
39 |
连锁经营管理(门店店长) |
4140 |
30(5) |
|
40 |
旅游管理 |
4140 |
30(5) |
|
41 |
酒店管理(五星级酒店) |
4140 |
30(5) |
|
42 |
电子商务 |
4140 |
30(5) |
|
43 |
机电一体化技术(海外本科直通车) |
8340 |
25 |
|
44 |
计算机应用技术(海外本科直通车) |
8340 |
25 |
|
45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外合作) |
13000 |
20 |
|
46 |
市场营销(营销管理)(中外合作) |
13000 |
60 |
|
47 |
艺术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6800 |
6 |
48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6800 |
8 |
|
49 |
环境艺术设计 |
6800 |
6 |
|
合计 |
855(50) |
注:计划数括号内数字为所含中职生计划数;学制均为3年。根据考生报考及面试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作适当调整。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考生报名必须提供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凡未参加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到当地县(区)招办补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1)报名形式: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或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www.wxitzs.edu.cn)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学院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两份(A4纸)。
(3)现场报名地址: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J3-103室)。
(4)报名时间:1月15日 -- 2月5日
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必须在同一科类内。中职类考生只可填报对口大类中的相应专业。
四、确认交费
考生报名后必须进行信息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确认交费手续可到学院现场办理,也可通过“汇款+邮寄”方式进行。
(一)信息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两份(A4纸),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一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后连同报名汇款回执复印件于2013年2月1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邮编:214121,收件人:孙老师,邮寄时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考生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月10日前来校办理信息确认与缴费手续。欢迎中学老师来校集体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提交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二)考试报名费
学院严格按国家标准收取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费132元/人(其中报名费20元、两科笔试费52元、面试费60元)。另外,参加体艺特长生项目加试的考生须缴纳专项测试费60元。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三)汇款方式
考生通过当地银行将考试报名费汇入我院帐号,具体信息如下:
户 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交通银行中桥支行;
帐 号:322000612018000148023
考生请务必在汇款回执备注栏内填写考生所在中学名称、姓名,以便核对。
五、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六、考核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采用“文化测试+面试”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工科类专业:数学、英语两科。
经管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语文、英语两科。
2、命题标准:按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标准进行命题。
3、笔试试卷分值:
工科类专业:总分220分(其中数学120分、英语100分)。
经管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总分220分(其中语文120分、英语100分)。
4、笔试时间:语文、数学均90分钟,英语75分钟。
5、笔试组织:由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密封阅卷评分。
(二)面试
1、组织:学院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按科类对考生进行面试。
2、形式: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才艺及作品展示,专家集体评分。
3、总分:200分。
(四)考核内容及日程安排
时 间 |
科 目 |
考核地点 |
|
3月18日 |
上午(08:30-10:00) |
语 文、数 学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市高浪西路 1600号) |
上午(10:00-11:15) |
英 语 |
||
下午(12:30-18:00) |
面试、 特长生项目加试 |
(五)相关要求
考生须在3月17日(8:30-16:30)到学院报到并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确认身份后,学院发放准考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笔试和面试。交通、食宿自理。
七、录取办法
各类考生实行“分开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科类、生源类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总分:
1、经管类与工科类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2、艺术类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美术省统考成绩
(三)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科类、生源类型分别进行择优录取。
(四)中外合作办学与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设立英语单科资格线。
(五)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六)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政策加分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二)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学院将根据考生2012年前(含2012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取得3A及以上成绩的考生优先录取。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三)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有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关的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50分,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加20分。对获得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三等奖,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经本人申请,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可实行免试入学。
(四)有一定技能和专长的考生、面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专家小组确认,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录取时进行适当加分,加分额度不超过50分。
(五)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住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经考生申请,专家委员会测评,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在学院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破格录取。
1、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考生。
2、在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的考生。
3、在高中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
考生申请及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与报名确认表以及汇款回执于2月10日前一并寄至我院招生办。证明材料的原件于领取准考证当天(3月17日)交学院招生办校验。
九、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3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30名。
(一)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声乐 |
4 |
|
舞蹈 |
4 |
|
器乐 |
5 |
|
播音与主持 |
2 |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 |
15 |
合计 |
|
30 |
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二)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相关材料请与报名确认表以及汇款回执于2月10日前一并寄至我院招生办。
(三)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通过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3倍。参加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还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
(四)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成绩通过且单招考核总成绩不低于相关科类最低录取线下50分。
十、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1月15日-2月5日 20日日日 |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2月10日前 |
考生汇款、邮寄材料 |
3月17日 |
发放准考证、校验加分项目证明材料 |
3月18日 |
笔试、面试、特长生项目加试 |
4月10日 |
网上公布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4月25日 |
网上公布省考试院的批准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一)自主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此项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3年的普通高考和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未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参加高考和省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待遇完全等同于高考普招考生。
(二)入学后学院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体检等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J3-103室。
乘车路线:无锡火车站乘77路、市内95路公交车至江南大学(无锡职院)站;
市内105路、快1线到小拇浜村站下车右拐50米至学院北门。
咨询电话:0510-85916111 81838877 81838878 81838888
电子邮箱:wxzy1257@wxit.edu.cn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www.wxitzs.edu.cn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wxit.edu.cn
十五、本招生简章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具体招生简章以考试院公布为准,未尽事宜请注意学院招生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