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4年考生借考高招报名遵循报考属地原则
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考生借考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江苏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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