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山东)

2013-12-27 来源:高考网

  江苏师范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徐州。江苏师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隶属传媒与影视学院。学院现有戏剧与影视学、广播电视艺术专业学位两个硕士点,其中戏剧与影视学硕士点为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有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和数字媒体艺术4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省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专业;现有教师5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7人,博士和在读博士13人,特聘教授长江学者一人;戏剧与影视学在读研究生80人,在读全日制本科生900余人,本科生就业率在95%以上,本科生的考硕率、硕士生的考博率在同类专业中名列前茅;学院拥有省级实验示范中心、影视制作技能实训中心、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专业实验室,配备有1000万元的教学科研设备,包括国际国内最先进的数字电影制作系统。学校影视制作中心、校园电视台及分布在全省各地的20多个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提供了优良的实践平台。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创办于2003年,是江苏省开办较早的学校之一,现已连续招收十届本科生。该专业具有良好的办学基础,多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将电视节目编导与制作作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有大量作品获奖。师生合作摄制的电视剧《无雨的日子》获由教育部、中央电视台等单位联合主办的第五届“理想杯”全国大学生电视作品大赛第一名,并入选团中央“五个一”工程奖;创作拍摄的电视散文片《生命的方舟》获“全国推普周”江苏省电视作品比赛一等奖、“阳光校园”电视作品大赛特等奖、“科讯杯”国际大学生电视作品大赛最佳剪辑奖;学生DV作品《断章》、《玉缘》、《倒带》分获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科讯杯”全国师范院校高清暨DV作品大赛一等奖;作为中国一方的合拍单位,学院联合西班牙环球制片公司拍摄文献片《激情的诞生:足球的起源》之《中国蹴鞠》已在全球发行放映;师生联合创作的电视短剧《第四条红裙子》荣获包括首届全国大学生DV影像艺术节“最佳剧情片”奖、第四届北京电影学院国际学生影视作品展和北京大学生电影节等在内的十多个奖项和荣誉。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以基础扎实、能力全面、善于合作、勤于动手、勇于创新,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历届毕业生中有相当比例的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的各级媒体和专业制作公司工作。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现代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文案、编导、制作、推广等方面专业技能,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艺术素质和实际动手能力,能够在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新媒体传播公司和其它新闻宣传部门从事包括影视剧、广告、宣传片、MTV等在内的各类电视节目的策划、文案、导演、摄制等实际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学制四年。面向山东省计划招收10名。

  三、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1.已参加山东省普通高校报名并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和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

  3.持有《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2月11日至12日。

  2.报名地点

  青岛海大学术交流中心(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8号-中国海洋大学鱼山路校区四校门)

  3.报名办法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前来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②交报名费、考试费280元/人。

  五、专业考试

  1.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14年2月13日上午8:30—10:00,考《影视作品分析》;10:20—11:50考《命题创作》;笔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就座),2月13日下午开始按分组抽签结果进行面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达到指定候考区)。

  3.考试形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初、复试合一。

  4.考试科目及分值

  ①影视作品分析(100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试卷要求完成影片分析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对影视作品的分析和鉴赏能力。

  ②命题创作(100分)。考生根据提供的素材或题目,按要求编写故事。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③综合面试(回答考官提问70分,才艺表演30分)。考生根据提供的素材或给定的题目当场回答面试评委提出的问题,本环节除了解考生的性格、气质、特长、爱好等基本情况外,侧重考察考生语言表现力、临场应变力、艺术修养等综合素质,限时5分钟以内;才艺展示部分,考生可在声乐(伴奏自备,考场提供放音设备)、器乐(除钢琴外自备)、舞蹈、朗诵、曲艺、小品等六类中任选一项,限时2—3分钟。

  六、文化考试和录取

  1.对考试合格的考生发给江苏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还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2.根据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办法,按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排名,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方案见江苏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七、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16)83403064(校招生办)、83867581、83867230(传媒与影视学院)

  招生信息查询网址: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考前信息查询网址: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http://xcx.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