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高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全省网上高考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4日,逾期不予补报。不符合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
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2.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见附1-2),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5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见附1-3),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http://pgbm.jseea.cn)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考生凭考籍号参加高考报名。参加过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考生已在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取得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建档必须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在本地报名信息全部确认后,生成考生号,考生在体检、专业考试、填报志愿、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
5.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