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出台
江苏省教育厅昨天公布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办法。据悉,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234所(其中我省17所)高校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具备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5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在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测试办法
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按如下办法进行:经省内高校确认同意报考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联合测试,其它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测试工作须在中学寒假开始后进行,其中田径、游泳联合测试时间为4月2-3日,其它项目测试工作须在4月5日前完成。招生高校将依据考生的证书等级,综合其测试表现和发展潜力确定考生的测试结论,测试结论分为“优秀”(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合格”(相当于二级运动员)、“不合格”三类。
录取方式
招生高校按以下标准择优录取本校入选高水平运动员:
1、高水平运动员须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须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高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招生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张琳)
我省17所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序号 高校名称
1 东南大学
2 河海大学
3 南京大学
4 中国矿业大学
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6 苏州大学
7 南京财经大学
8 南京理工大学
9 扬州大学
10 南京邮电大学
1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2 徐州师范大学
13 中国药科大学
14 南京农业大学
15 江苏大学
16 南京师范大学
17 南京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