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校入学体检取消“乙肝五项”

2010-02-23 来源:招考无忧

  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发文,调整高考体检项目。

  去年底,卫生部等多部门就明确表示,将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5项”检查,并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但春节前出台的江苏省高招体检中,对于是否“取消乙肝检查”仍没有明确。

  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收到来自教育部、卫生部的正式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现在取消这一规定;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现在也取消这一检测。不过,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记者还了解到,除了高考,研究生招生对学生的入学身体检查,也将按类似的规定执行。

  昨天,教育部网站上还发布了对取消乙肝五项检查的政策解读及热点答疑。据介绍,乙肝病毒不会通过共同学习和工作接触造成传播。由于乙肝病人与其他肝炎病人一样,其血清转氨酶异常,在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中有血清转氨酶检测,因此不会漏检乙肝病人。对于临床上确诊的乙肝病人,应积极配合治疗。